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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布魯塞爾2月23日專電(記者 易明燈)20日,歐盟委員會對外宣布,決定對英國治理空氣污染不力采取法律行動。英國因此成為第一個因為空氣質量未達標而被歐盟采取法律行動的國家,面臨每年超過3億歐元巨額罰款的風險。
根據歐盟委員會發布的公報,英國許多城市的空氣中二氧化氮含量過高。這些過量的二氧化氮主要來自柴油發動機車輛排放的尾氣、發電廠以及其他工業和生活排放。過量的二氧化氮會導致人的呼吸器官疾病甚至過早死亡。
英國應該在2010年達到歐盟2008年實施的空氣質量標準,但是英國政府承認要到2025年才能達標。歐盟認為,英國的行為違反了歐盟空氣質量法律的規定,而且會對居民健康造成威脅,因此決定對其采取法律行動,盡管法國、瑞典、丹麥以及希臘等歐盟成員國也沒能在空氣質量上達到歐盟的標準。歐盟否認這次行動是針對英國。
英國政府相關部門則表示,歐盟當中有21個成員國的空氣質量都沒有達到歐盟的年度目標,并說最近幾十年來,英國的空氣質量已經大為改善。
這一法律行動最后可能交由歐洲法院裁決。如果英國政府被裁定違反了歐盟空氣質量標準,就有可能被處以巨額罰款。目前歐盟已經向英國寄送了法律文書,英國政府有兩個月的時間對此作出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