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九月十三日電 十三日發布的《國家“十一五”時期文化發展規劃綱要》提出,中國將設立“國家文化杰出貢獻獎”,表彰在文學藝術、人文社科、新聞出版、廣播影視等領域作出突出貢獻的文化工作者。
綱要指出,要對在文學藝術領域取得卓越成就的文化工作者授予人民藝術家、人民作家等榮譽稱號。國務院授予榮譽稱號的,由文化主管部門確定并經人事部審核后報國務院批準;國務院有關部門授予榮譽稱號的,按照有關規定會同人事部聯合授予。
綱要強調要抓好高層次人才培養,鼓勵和支持學術上、藝術上不同形式、不同風格的自由發展和創新;著力加強領軍人物和各類高層次專門人才的培養;完善公平競爭和分配激勵機制,鼓勵和支持優秀拔尖人才脫穎而出。
綱要表示要探索建立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證書制度,穩步推進職稱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在相應社會保障條件下的人才流動機制,廣泛吸引財經、金融等領域的優秀人才和海外高層次人才進入文化行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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