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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紅麗
中國大運河申遺已進入全面提速階段,各地報道不斷。照申遺時間表,2012年9月完成大運河申遺文本提交預審;2013年8月前,所有申遺點段完成準備工作并接受國際專家的現場評估,力爭使大運河在2014年被列入世界遺產名錄。在大運河申遺的過程中,大量社會科學工作者投身其中,用扎實嚴謹的研究為申遺貢獻智慧。
“京杭大運河”更名 “中國大運河”
中國大運河包括京杭大運河、隋唐大運河、浙東運河三部分。早在1986年,專家們就提出了“大運河申遺”的建議。但當時的普遍觀點認為“文物是固定的,運河是流動的,且大運河一些河段已經干涸、部分河段污染較重、一些河道已經改變,因此大運河不適合申報世界遺產。”
2005年末,鄭孝燮、羅哲文和朱炳仁3位學者聯名給大運河流經的18個市區的市長寫信,呼吁加快京杭大運河在申報物質文化和非物質文化兩大遺產領域的工作進程。2006年兩會期間,58名政協委員聯合向全國政協十屆四次會議提交提案,呼吁從戰略高度啟動京杭大運河的搶救保護工作,并在適當時候申報世界遺產項目。
2006年5月,第十一屆全國政協副主席、中國社會科學院黨組書記、院長陳奎元率領的京杭大運河保護與申遺考察團一路沿河經北京、天津、河北、山東、江蘇、浙江6個省及直轄市的18個城市30余個縣區考察,全面實地把脈大運河遺產及其現狀。
此后,國內關于京杭大運河遺產保護與申請世界遺產的呼聲逐漸升溫,并走向公眾視野。2006年,國家文物局公布了重新確定的《中國世界文化遺產預備名單》,“京杭大運河”被列入其中。2007年,大運河從之前的“京杭大運河”更名為“中國大運河”進行申遺,把隋唐時洛陽的運河段擴充進來,新增河南及安徽部分地段。
2009年4月23日,由文化部、國家文物局牽頭,國務院13部門和大運河沿線的8省市共同成立的大運河保護和申遺省部際會商小組,在京召開第一次會議,并通過《大運河保護和申遺省部際會商小組工作制度》、《大運河保護和申遺2009-2010年工作計劃》等文件,大運河申遺正式進入啟動和準備階段。
建立大運河地理信息數據庫
文物保護專家鄭孝燮認為,大運河遺產保護方面存在很多問題,首先是運河的水質問題,其次是運河沿途歷史文化遺產要進一步按照世界文化遺產的標準來加強調查、檢查、保護和整治。這些都需要在大運河申報世界遺產過程中下大力氣解決。
近期,由北京大學景觀設計學研究院院長、中國大運河保護和申遺專家委員會委員俞孔堅負責的“京杭大運河國家遺產與生態廊道”研究課題入選《國家哲學社會科學成果文庫》。專家評議認為,該成果以詳細的實地考察為基礎,全面掌握運河現狀及其存在的問題,總結“遺產廊道”與京杭大運河保護、大運河生態基礎設施建設的理論與方法,明確了大運河的完整價值,為國家大運河遺產保護規劃編制與申請世界遺產行動提供了現實與理論依據。
俞孔堅告訴筆者,該研究課題涉及北京到杭州的京杭大運河段。該段運河溝通了海河、黃河、淮河、長江和錢塘江五大水系,全長1782千米至1794千米,相當于蘇伊士運河的10多倍、巴拿馬運河的22倍。課題組實地調研歷時一個月,涉及運河沿線北京、天津兩個直轄市和河北、山東等省的18個地級市的沿運河區縣,涵蓋了京杭大運河的10個河段,基本建立了京杭大運河遺產地理信息數據庫,是目前較為系統研究京杭大運河的一項重要成果。數據庫中共收錄包括閘、壩、橋、碼頭、渡口及各地商貿會館、驛館、寺廟、清真寺、陵墓、碑刻等共計1562項遺產,每項遺產均清楚記錄其遺產名稱、遺產類型、現存地址、遺產時代、目前保存狀況、文物級別等8項內容。
“遺產廊道”保護中國大運河
中國民間文化杰出傳承人朱炳仁認為,中國大運河是整個人類的文化遺產。如果用“和平”二字來概括長城,那么運河就可以用“和諧”兩個字概括,因為運河是溝通南北經濟、文化、科學技術的重要渠道,這個渠道在中華文化發展中起到了統一的作用。
中國古建筑學家羅哲文則認為,大運河不同于其他文物,涉及多個省市,協調合作難度非常大。目前,除了文物保護專家、考古專家外,非遺、水利史、航運史、城市規劃、環保等更多領域的專家學者已經介入大運河的研究并發揮積極作用,京杭大運河遺產保護向多學科相互交融、多領域相互支持并銜接的方向發展。
對于大運河的保護,俞孔堅提出“遺產廊道”這一概念。據他介紹,作為遺產保護與綠色廊道概念的綜合,“遺產廊道”是一種歷史遺產文化保護措施,是在遺產保護區域及綠色通道基礎上發展起來的一類特殊的遺產保護方法,是結合了線性遺產保護并具有游憩、生態、美學等多功能的線性開放空間。
俞孔堅認為,目前正在進行中的南水北調東線工程和正在啟動的申報世界遺產行動,無疑是大運河遺產廊道建設的一個重要契機。申報大運河世界遺產和南水北調東線工程本身要求沿運河各省、市、區、縣間的協調與合作,借此建立大運河“遺產廊道”地區間協作機制,為大運河“遺產廊道”研究、保護、規劃、管理和資金籌集搭建平臺。同時,與該協作機制配套,逐步完善一系列的法律法規,并將其逐步形成一系列的保護與開發戰略和規劃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