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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近日發布通知,撤銷北京中錄同方文化傳播有限公司等4家單位“國家文化產業示范基地”的命名。
據介紹,2011年6月至12月,根據《國家文化產業示范基地評選命名管理辦法》,文化部開展了國家文化產業示范基地巡檢工作。本次巡檢采取了各示范基地自檢、委托省級文化廳(局)巡檢和文化部直接抽檢相結合的辦法。在各地文化廳(局)的協助下,巡檢工作已順利完成。從巡檢總體情況來看,絕大部分示范基地都能夠在黨的十七大特別是十七屆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指引下,面向市場,努力開拓,大膽實踐,在推進文化體制改革、文化業態創新、地方經濟發展、弘揚民族特色文化產業、推動就業、實施文化產品走出去戰略等方面進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嘗試,取得了良好的業績,為文化產業發展作出了積極貢獻。
同時,通過巡檢,也發現了極少數示范基地存在較為突出的問題,已不再發揮示范基地所應具備的示范、窗口和輻射作用。經調查核實,北京中錄同方文化傳播有限公司、湖北省民間藝術團、湖北三峽非博園發展有限公司和廣東潮州關鍵宇航鼠動漫影視有限公司(現已更名為廣東宇航鼠動漫有限公司)4家單位已不具備作為示范基地的基本條件。根據《國家文化產業示范基地評選命名管理辦法》第21條的規定,撤銷上述4家單位“國家文化產業示范基地”的命名。
據了解,自2004年開始,文化部共命名4批共204家國家文化產業示范基地,并出臺了相關管理制度等文件,明確國家文化產業示范基地和園區不搞終身制。在2009年的巡檢中,也有3家單位被撤銷了國家文化產業示范基地的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