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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文化廳(局)、文化市場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北京、天津、上海、重慶、西藏文化市場行政執法總隊:
2012年,全國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改革已全面完成。為貫徹落實文化市場監管能力提升工程,展示改革成果,檢驗人員素質,展現隊伍形象,樹立執法權威,打造一支“政治強、業務精、紀律嚴、作風正、形象好”的綜合執法隊伍,文化部將舉辦首屆“全國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崗位大練兵與技能大比武”活動(以下簡稱“大練兵、大比武”活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提升執法技能、促進隊伍建設為目標,堅持“立足崗位、貼合實際、全員參與、注重實效”的原則,在文化執法系統營造“學業務技能、當崗位標兵”的濃厚氛圍,推進綜合執法人員的專業化、綜合執法業務的規范化和綜合執法監管的信息化建設。
二、活動對象及組隊安排
“大練兵、大比武”活動按照全員參與崗位大練兵,以省(區、市)為單位組織預賽,選拔業務能手組隊參加文化部組織的復賽和決賽等技能大比武活動的方式進行。
(一)“大練兵”活動形式
大練兵活動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由各級文化市場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文管辦)或文化行政部門、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機構組織,要求各級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機構及文化行政部門負責執法業務的人員全員參與。各省級文管辦或文化行政部門、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機構負責組織預賽,選撥業務能手組隊參加復賽。
(二)“大比武”組隊安排
復賽以省(區、市)為單位組建代表隊,共5人,其中領隊1人,參賽人員3人(縣級至少1人),替補1人。參賽人員必須是文化行政部門及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機構在編、在崗,并具有執法資格的執法人員,性別、年齡、文化程度、工作年限等不限。取得復賽前八名的代表隊參加決賽。
三、活動項目
“大練兵、大比武”活動的主要內容如下:
(一)政策法規
熟練掌握文化(文物)、廣播影視、新聞出版(版權)等文化市場領域相關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以及《行政處罰法》、《行政強制法》和《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管理辦法》等綜合性法律法規(詳見附件1),同時綜合考查對時事政治、文化政策及法律法規的理解和應用能力。
(二)文書制作
根據執法辦案要求,熟練掌握《文化部關于進一步規范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文書的通知》發布的執法文書格式,綜合考查執法文書制作、法律適用及處罰裁量標準等。
(三)案卷歸檔
熟練掌握《文化部關于印發<文化市場行政處罰案件檔案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及《文化部關于印發<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案卷評查辦法(試行)>的通知》的文件要求,綜合考查案卷的組卷歸檔及保管等相關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