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據住戶收支與生活狀況調查資料顯示,2014年京郊農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費支出為14529元,同比增長7.2%。
從消費支出去向看,農村居民人均食品支出5043元,同比增長7.4%,其中,人均在外飲食支出780元,增長11.6%。人均衣著消費支出1251元,增長6.6%。居住支出2310元,下降3.2%。人均家庭設備用品及服務支出1069元,增長19.0%,其中,購買機電設備支出338元,增長4.3%。人均交通和通訊支出1583元,增長9.0%,其中,購買交通工具支出254元,下降22.1%。人均文化教育娛樂用品及服務支出1454元,增長9.2%。在文娛支出中,購買文娛用機電消費品支出203元,下降10.2%;教育服務消費453元,下降12%;文化娛樂服務消費629元,增長45.3%。人均醫療保健支出1289元,增長10.5%,其中,藥品支出465元,增長3.6%。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530元,增長18.0%。
附注:
農村住戶調查統計范圍、采集渠道及主要指標解釋
一、統計范圍
農村住戶的統計對象是農村常住戶。農村常住戶是指長期(半年及以上)居住在按國家統計局《統計上劃分城鄉的規定》中被界定為“鄉村”的所有村委會、居委會、類似村委會和類似居委會,以及被界定為“城鎮”的所有村委會和類似村委會的住戶。戶口不在本地而在本地居住或即將居住半年及以上的住戶也包括在本地農村常住戶范圍內;有本地戶口,但舉家外出謀生半年以上的住戶,無論是否保留承包耕地都不包括在本地農村住戶范圍內。
二、采集渠道
農村住戶調查采用抽樣調查的方式進行,農村居民收支數據來源于所有被抽中調查戶的常住人口在家期間的收支日記賬,家庭基本情況和從業情況通過期末一次性問卷收集。
三、主要統計指標解釋
生活消費支出:指農村住戶用于物質生活和精神生活方面的消費支出。生活消費支出分為食品消費支出、衣著消費支出、居住消費支出、家庭設備用品及服務消費支出、醫療保健消費支出、交通和通訊消費支出、文化教育娛樂用品及服務消費支出、其他商品和服務消費支出。
食品消費支出:指農村住戶年內消費各類食品支出。包括主食、副食、其他食品、在外飲食和食品加工費支出。
衣著消費支出:指農村住戶用于各種穿著用品及加工穿著用品的材料支出。包括棉花、絲棉、化纖棉、駝毛、棉布、各種化纖布、綢、緞、呢絨、各類成衣、棉、毛、絲、麻紡織品,背心、汗衫、棉毛衫褲、衛生衫褲、襪子等針織品,毛線、毛線織品、各種鞋、帽等消費品及衣著的加工修理費(指農村住戶為加工或修補服裝、鞋帽等衣著所支付的服務費)。但不包括用各種布料做的床上用品,室內裝飾品。
居住消費支出:指與農村住戶居住有關的所有支出。包括新建(購)房屋、房屋維修、居住服務、租賃住房所付的租金、生活用水、生活用電、用于生活的燃料等支出。
家庭設備、用品及服務支出:指農村住戶消費的各種耐用消費品、其他家庭用品及用品的加工修理費用。
醫療保健消費支出:指農村住戶用于醫療和保健的藥品、醫療器械和服務費用。包括醫藥衛生保健用品、醫療保健服務費和醫療衛生設備、用品加工修理費等。
交通通訊消費支出:指農村住戶用于交通和通訊的工具、各種服務費、維修費用支出。
文教娛樂用品及服務消費支出:指農村住戶用于文化、教育、娛樂方面的支出。包括文化教育娛樂用品支出和文化教育娛樂服務支出。
其他商品和服務消費支出:指上述各類支出以外的商品和服務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