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是實現“十一五”節能減排目標的“收官”之年。前四年,全國單位GDP能耗逐年逐季降低。2006年下降1.79%,2007年下降4.04%,2008年下降4.59%,2009年預計下降6%,四年累計下降超過15%。全國二氧化硫、化學需氧量(COD)排放總量不斷降低,2007年分別下降4.66%和3.14%,2008年分別下降5.95%和4.42%,因此,我國有望實現到2010年單位GDP能耗在2005年基礎上降低20%左右的目標。
但由于結構不合理的問題仍然突出,第三產業比重偏低,高耗能工業增速較快,加上國際金融危機對我國的影響短時間很難消除,都給節能減排工作帶來新的問題和挑戰。有的地方出現盲目上高耗能、高排放項目的苗頭,有的地方擅自出臺高耗能行業電價優惠政策;一些企業效益回落,影響節能減排重點工程實施。工作層面也還存在著認識不到位、激勵政策不完善、機制不健全、監管不到位、基礎工作薄弱等問題。因此,要順利實現“十一五”節能減排目標,仍需付出更加艱辛的努力。
幾年來,作為一種“倒逼機制”,節能減排不僅極大地促使各級地方政府和企業淘汰落后產能,遏制“兩高一資”產業的泛濫,而且有力地推動了經濟結構調整和產業升級,使經濟增長質量和效益顯著提高。然而,進一步推進我國的節能減排工作還面臨許多壓力和困難,有的是來自舊有“粗放”發展模式的慣性;有的是由于缺乏技術支撐而“力不能及”;還有的是由于原有的經濟結構固化了某些既得利益而招致的既得利益集團“阻撓”。但無論遇到何種困難、何種壓力,都不能放棄節能減排的努力,并且要常抓不懈。在不久前結束的哥本哈根全球氣候大會上,我們又向國際社會作出了到2020年我國單位國內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的莊嚴承諾。為完成這一新目標,實現經濟發展方式的根本轉變,勢必要更加重視節能減排,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切實把節能減排工作推向深入。
首先,要抓牢節能減排的“兩大主體”,充分調動地方政府和企業節能減排的積極性。一方面要明確地方政府在節能減排中的責任地位,將節能減排的目標、任務同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的總要求相結合,充分調動地方政府的積極性。同時注意加強管理和監督,確保實效,避免地方政府在節能減排工作中走過場,搞形象工程。另一方面要運用適當的財政金融政策改變節能減排利益分配格局,通過排污成本和排污收益內部化來抑制市場失靈,以利益誘導促使企業充分發揮市場經濟主體作用,提高企業節能減排的自覺性。
其次,要完善節能減排的“兩個機制”,建立節能減排的目標責任制和行政問責制,把節能減排納入制度化、規范化軌道。要建立健全節能減排考核機制,將降耗減排指標納入政府目標責任和干部考核體系。要轉變舊的“GDP至上”觀念,不僅要考核經濟總量,還要把萬元生產總值能耗、化學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總量以及水、空氣質量等指標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考核體系。建立完善地區資源節約和生態環境保護績效評價體系,開展績效考評,并將考評結果納入各級干部政績考核體系。同時,要對完不成節能減排目標的官員和企業家實行問責制,把節能減排監督社會化、透明化。
再有,要發展有利于節能減排的“兩種經濟”,在發展循環經濟和低碳經濟中實現節能減排。循環經濟與低碳經濟是世界經濟發展的必然趨勢,也是我國建設“兩型社會”、生態文明的必由之路。當前要繼續加強循環經濟的試點及推廣工作,及時總結經驗,予以推廣;組織編制重點行業和重點領域循環經濟發展規劃,做好循環經濟促進法貫徹實施工作。要大力培育以低碳排放為特征的新經濟增長點,加快發展低碳產業。以低碳經濟為契機,大力發展新能源產業,推動新能源技術的創新與應用。設立低碳經濟試點,探索行之有效的低碳經濟發展工作機制。
同時,要突破節能減排的“兩項技術”,以科技技術創新、管理技術創新引領節能減排。一是要加快科技創新,采用新技術提高資源能源利用率,減少污染物排放。大力支持節能減排關鍵技術及重大技術裝備產業化示范項目建設,支持節能減排企業創建節能技術研發中心,推動節能減排技術成果轉化。依靠科技創新,推動中國經濟從“粗放式”向“集約式”轉變;依靠科技創新,以盡可能少的資源能源投入、以盡可能少的污染物排放來實現可持續發展。二是要加強節能減排管理創新。綜合運用價格財政金融和產業等經濟手段,積極探索市場經濟條件下節能減排的有效管理方式。還要廣泛開展節能減排國際合作,切實加強與先進國家在能源節約、新能源開發以及低碳技術研發等方面的交流與合作,積極學習引進國際先進管理技術和經驗。
需要特別重視觀念更新和思想解放,切實把節能減排理念貫徹到生產、生活和社會治理每一個環節,加快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努力形成全社會注重節能減排的風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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