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資源部日前發出通知,要求各省區市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全面復查煤炭礦山企業的核定開采回采率,從嚴考核煤炭礦山企業的實際開采回采率,加強礦產資源補償費征收管理。
這次核定開采回采率的復查以采礦許可證確定的采礦范圍為對象,以礦井為單元,按批準開采的煤層數量進行。凡已確定核定開采回采率的,重點復查是否與經過批準的開發利用方案或礦山設計相符合。改擴建的礦井,是否與改擴建后的開發利用方案或礦井設計相符合。沒有開發利用方案或礦山(井)設計的,參照《生產礦井煤炭資源回采率暫行辦法》進行核定。
國土資源部要求各省(區、市),要在今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生產煤炭礦山企業核定開采回采率的復查工作。
國土資源部同時要求各地從嚴考核煤炭礦山企業的實際開采回采率。征收補償費的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負責計算當年實際開采回采率。沒有實行分級征收的地方,由省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組織市(地)、縣(市)國土資源主管部門,開展煤炭礦山企業實際開采回采率的考核和測算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