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農業部消息,全國減輕農民負擔工作座談會8月18日在哈爾濱市召開。會議指出,要認真貫徹落實中央關于減輕農民負擔的方針政策,準確把握當前減輕農民負擔工作的重點和難點問題,抓好中央一系列支農惠農政策的貫徹落實,不斷鞏固農村稅費改革成果,有效防止農民負擔反彈。
消息稱,以深化農村稅費改革,全面取消農業稅為標志,減負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農民負擔明顯減輕,涉及農民負擔的案(事)件明顯減少,農民得到的實惠明顯增加。農村干群關系明顯改善。但也應看到,一些領域向農民集資攤派仍然較多,一些項目向農民收費仍然較亂。當前,減輕農民負擔工作要高度重視解決存在的減負工作意識有所淡化,減負工作力度有所弱化,農民負擔形式有新變化等重點和傾向性問題。
會議要求,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從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統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高度,深刻認識新形勢下減輕農民負擔工作的重要性,樹立長期作戰的思想,堅持不懈地做好減負工作。堅持統籌城鄉發展的方略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針,堅持標本兼治,堅持預防與查處相結合,重點做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狠抓政策落實,切實解決突出問題。落實和完善“四項制度”,深入開展重點問題治理,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做好當前減輕農民負擔工作的意見》,嚴格規范村級組織收費,健全“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管理辦法,嚴肅查處違規違紀行為。
(二)探索構建長效機制,逐步做到依法監管農民負擔。要通過加強監管、推動改革、健全法制、促進發展,逐步建立健全減輕農民負擔的長效機制。建立健全減輕農民負擔的監控制度和日常管理制度,積極探索治本措施,推進農村綜合改革,從體制上、源頭上逐步消除加重農民負擔的隱患,建立農村基礎設施和公益事業發展的穩定投入渠道,進一步完善村民“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管理制度。進一步修訂、完善相關法律法規,明確農民的權利和義務,從法制上強化對農民負擔的規范和監督管理。
(三)層層落實責任,切實加強組織領導。要繼續堅持主要領導親自抓、負總責的工作制度。要層層落實責任,一級抓一級,一級對一級負責。要既抓苗頭、又抓重點,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狀態,把問題解決在基層。
(四)開拓創新,抓好減負隊伍建設。各級農民負擔監管人員要深入學習黨的基本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深入了解和掌握法律、經濟、管理、科技等方面的業務知識,不斷提高政治素質和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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