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廉租房制度保障范圍進一步擴大,但資金來源方面的一些問題也逐漸暴露出來。昨天,建設部通報了2006年城鎮廉租住房制度建設情況,截至2006年底,全國657個城市中已有512個城市建立了廉租住房制度,占總數的77.9%。北京、上海、河北等省市基本實現了應保盡保。不過,北京、天津、上海2006年均沒有從土地出讓凈收益中提取廉租住房制度建設資金。
上海廉租房覆蓋戶數最多
2006年是土地出讓凈收益被用于廉租住房制度建設的第一個年度。2006年當年,用于廉租住房制度的資金為23.4億元,占1999年以來累計籌集資金的1/3。其中,財政預算安排資金12.1億元,土地出讓凈收益3.1億元,公積金增值收益為4.7億元,社會捐贈及其他資金3.5億元。
上海是目前全國廉租住房制度覆蓋戶數最多的城市。2006年,上海共有77397戶享受到了廉租住房制度保障,涉及戶數居全國第一,其中22023戶通過租賃住房補貼的形式,374戶通過實物配租形式,55000戶通過租金核減的形式。
截至2006年年底,上海累計用于廉租住房制度的資金為3.0762億元,其中2.4713億元來自財政預算資金,6049萬元來自公積金增值收益。不過,截至2006年年底,上海還沒有從土地出讓凈收益中提取廉租住房制度建設的資金。
根據有關規定,全國121個地級以上城市明確了土地出讓凈收益用于廉租住房制度建設的比例。其中青島、寶雞市定為15%,深圳、銀川市定為10%。
全國已有37個地級以上城市,將土地出讓凈收益實際用于廉租住房制度建設。其中,重慶市1億元,南昌市5224萬元,拉薩、蕪湖市分別3000萬元。廣東、云南、福建、陜西、西藏等省(區)級財政每年安排一定資金,用于補助各市(區)或困難地區廉租住房制度建設。青海省規定,省級財政承擔80%的廉租住房制度建設資金,其他20%由各州(地、市)、縣財政承擔。
年底前全部建立廉租房制度
當前,廉租住房制度建設還存在一些突出問題。建設部表示,問題主要表現在四個方面,首先,仍有4個地級城市,以及141個縣級市沒有建立廉租住房制度。其二,仍有166個地級以上城市未明確土地出讓凈收益用于廉租住房制度建設的比例;絕大多數城市還沒有開始將土地出讓凈收益實際用于廉租住房制度建設。第三,廉租住房制度覆蓋面低,部分城市還沒有建立廉租住房保障對象檔案,申請、審批、退出機制不完善。第四,相當數量的城市,廉租住房建設進展緩慢。
根據建設部文件,尚未建立廉租住房制度的市、縣,要在2007年年底前建立,尚未明確土地出讓凈收益用于廉租住房制度建設比例的城市,要在2007年一季度予以明確。 (記者 林勁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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