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國土資源部、建設部聯合發布的《中國開發區審核公告目錄》(2006年版),公布了國務院批準設立的49家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名單。
三部門要求各地認真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和國務院有關政策性文件,鞏固清理整頓和設立審核的成果,已審核公告的開發區要科學制定發展規劃,突出產業特色,集約使用土地,完善基礎設施,優化投資環境,提高引資質量和水平,真正把開發區辦成發展現代制造業的集中區、吸引外資的集聚區、體制改革的先導區和循環經濟的示范區。
各地區、各部門要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在國務院關于規范和促進開發區發展的政策性文件出臺前,繼續停止審批新設立和擴建各類省級開發區,暫緩制定和發布關于開發區的地方性政策或管理性文件,嚴禁擅自調整四至范圍,未通過規劃審核、未經公告的開發區,不準以開發區名義對外招商引資。
三部門表示,今后,一旦發現違規審批設立各類開發區,或繼續以已撤銷開發區名義對外招商、發布有關信息等行為,情節惡劣、后果嚴重的,要依法依紀從嚴處理。歡迎社會各界根據公告目錄予以監督。
國務院批準設立的49家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名單如下:
1 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
2 天津經濟技術開發區
3 秦皇島經濟技術開發區
4 太原經濟技術開發區
5 呼和浩特經濟技術開發區
6 沈陽經濟技術開發區
7大連經濟技術開發區
8 營口經濟技術開發區
9 長春經濟技術開發區
10 哈爾濱經濟技術開發區
11 閔行經濟技術開發區
12 虹橋經濟技術開發區
13 漕河涇新興技術開發區
14 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
15 昆山經濟技術開發區
16 南通經濟技術開發區
17 連云港經濟技術開發區
18 杭州經濟技術開發區
19 蕭山經濟技術開發區
20 寧波經濟技術開發區
21 溫州經濟技術開發區
22 合肥經濟技術開發區
23 蕪湖經濟技術開發區
24 福州經濟技術開發區
25 福清融僑經濟技術開發區
26 東山經濟技術開發區
27 南昌經濟技術開發區
28 青島經濟技術開發區
29 煙臺經濟技術開發區
30 威海經濟技術開發區
31 鄭州經濟技術開發區
32 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
33 長沙經濟技術開發區
34 廣州經濟技術開發區
35 廣州南沙經濟技術開發區
36 湛江經濟技術開發區
37 惠州大亞灣經濟技術開發區
38 南寧經濟技術開發區
39 重慶經濟技術開發區
40 成都經濟技術開發區
41 貴陽經濟技術開發區
42 昆明經濟技術開發區
43 拉薩經濟技術開發區
44 西安經濟技術開發區
45 蘭州經濟技術開發區
46西寧經濟技術開發區
47 銀川經濟技術開發區
48 烏魯木齊經濟技術開發區
49 石河子經濟技術開發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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