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總理溫家寶6月7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并原則通過《可再生能源中長期發展規劃》。
會議指出,要提高可再生能源在能源結構中的比重,解決偏遠地區無電人口供電問題,改善農村生產生活條件,推行有機廢棄物的能源化利用,推進可再生能源技術的產業化發展。
抓緊制定和完善可再生能源發展相關配套政策;
采取有效措施,培育持續穩定的可再生能源市場;
加大財政投入,實施稅收優惠政策,重點支持可再生能源科學技術研究、應用示范和產業化發展;
科學規劃,因地制宜,合理布局,有序開發,不得占用耕地,不得大量消耗糧食,不得破壞生態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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