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8月19日,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六十四次委員長會議在人民大會堂舉行。會議決定,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29次會議于本月24日至30日在京舉行。據了解,此次常委會會議將繼續審議反壟斷法草案。此前的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28次會議對反壟斷法草案進行了第二次審議。
前不久,國務院法制辦反壟斷法修改委員會成員時建中在“中國外資專題論壇”上表示,二審后修改的反壟斷法征求意見稿已無太大分歧,反壟斷法草案有望在本月底舉行的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29次會議上表決通過。
按照今年全國人大常委會的立法計劃,反壟斷法草案將經過二審、三審,爭取年內通過。至此,自1994年5月至今13載沉浮,受到多方密切關注的反壟斷法草案有望“千呼萬喚始出來”。我們特別邀請到華東政法大學研究生教研院院長林燕萍教授、同濟大學知識產權學院副院長劉曉海教授、江蘇致邦律師事務所律師張馬林、上海嚴義明律師事務所著名維權律師嚴義明就《反壟斷法》出臺對我國市場經濟發展的影響進行深入的探討。
如何界定“壟斷”
世界范圍內,仍有許多經濟學家反對《反壟斷法》并對此提出強烈的批評。
林燕萍:這只是少數的一些觀點,目前很多學者對于反壟斷法的批評很大程度上是對“壟斷”這個概念的分歧所產生的。在發達國家反壟斷法已經有100多年的歷史了,事實證明大多數人還是認同反壟斷法的。
劉曉海:外國一些經濟學家對反壟斷的爭議,關鍵是對于壟斷的定義。具體什么是壟斷?市場份額占到多少才算壟斷?這在不同的國家都會有不同的定義。不能因為別人的反對批評就影響我們自己的政策。
張馬林:其實,之前我國已出臺一部《反不當競爭法》,壟斷則是不正當競爭中極端的一種形態。壟斷毫無疑問是負面的,在法律上勢必要制止這樣的行為。壟斷肯定會有害于市場經濟公平、充分地競爭。壟斷會導致市場的價值規律很難發揮并且使得價格不能真正體現市場的供求狀態。
嚴義明:市場經濟法分為反不正當競爭、反價格聯盟和反壟斷三種。壟斷總是因為種種原因而形成的,比如美國微軟公司,它通過自主開發以及有爭議的捆綁銷售達到了壟斷的狀態。在這種情況下,國家就會通過嚴格取締來打破壟斷的局面,以達到國家經濟的競爭活力。
執法有多難
中國的反壟斷立法之所以遲遲難以出臺,這與它或多或少一直受到來自某些行業以及政府部門的抵制有關。西方國家的《反壟斷法》是在完全市場經濟環境下誕生的,而我國則處于社會主義的市場經濟轉型時期,與西方國家出臺《反壟斷法》的情況相差太遠。我國要實行反壟斷法,最大的困難在哪里?
嚴義明:壟斷有一個具體的評估問題,目前國家應當根據同一行業,不同發展及不同時期的需求來制定具體的方案。在現階段,許多行業處于需要被保護的狀態。比如石油和通信,國家可能會從安全角度來考慮;而鐵路,則會從國家整體資源上來考慮。在這些特殊的行業,國家不會從同一尺度來適用《反壟斷法》。但總體上來說,國家只有通過《反壟斷法》的出臺才可以取締一些不合理的競爭。
林燕萍:出臺容易,執法困難。由于牽涉到成本、執法機構權威性是否足夠以及是否有相應的執法能力等問題,具體執行起來會有很多困難。
劉曉海:執法機構是問題的爭議重點。目前,困難的是對國營企業,而對外資不難。這是由于一些地方政府采取保護主義,執法也不是獨立的。但是,有法總比沒法好。一部好的法,具體還是要看是誰在執行,怎樣執行。
張馬林:中國目前要從根本上去反壟斷也許會有較大的困難。現階段在一些國家的公用事業上,從國民經濟的安全等角度考慮,勢必要由國家來掌控。比如,在石油、電信、自來水等公用事業,民營的進入也有許多限制,這在客觀上會形成一定的壟斷。現階段的核心內容應該是:必須要有一定的合理的壟斷。由于我國的國情特殊,關鍵要有個合理的分割點,不同的行業應該有不同的標準。其實國家也是兩難的:一方面既要在市場上保護充分的競爭,另一方面,又要兼顧國民經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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