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七八月以來,北方城市供熱、供電企業陸續開始冬季儲煤。但在我國煤炭資源大區新疆,7月以來煤價普遍上漲,城市儲煤嚴重不足,牽動著眾多企業和千家萬戶的神經。8月中旬,自治區政府出臺限價措施力保煤價穩定,但一些企業和用戶認為,“限價令”不過是政府與市場的又一輪博弈,此舉雖能解燃眉之急,但從長遠來看,還難以遏止煤價上漲的沖動。
近半數集中供熱企業儲煤量為零
在新疆廣袤的戈壁沙漠和荒山雪嶺下,埋藏著大片“煤海”,煤炭預測儲量達2.19萬億噸,占全國煤炭總預測儲量的40.5%。據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政府介紹,近年來,神華、魯能等17家國內外大企業集團的上千億元資本涌入新疆開發煤炭資源,今年新疆煤炭計劃產量為4650萬噸,上半年已產2060.85萬噸,同比上升了12.42%;煤炭銷售量1959.08萬噸,同比上升了10.28%。
豐富的資源、產量的增加本應保證新疆煤炭供應和煤價穩定,然而市場情形恰恰相反。據自治區發改委價格監測中心介紹,自7月以來,新疆部分地區煤炭價格上漲趨勢明顯,全區居民生活用煤(塊煤)市場平均價為312元每噸,比去年同期增長了4.7%,發電用煤的市場平均價為每噸133元,同比增長了4.9%。以天山分隔的南北疆煤炭價格相差懸殊,臨近煤區的烏魯木齊和昌吉塊煤市價基本為每噸150元,而遠離煤區的南疆喀什、阿克蘇等地塊煤市價則高達每噸400元。
雖然煤價低于其他地區,目前烏魯木齊集中供熱企業儲煤仍舊明顯不足。烏魯木齊供熱行業管理辦公室綜合科科長吳海濤說,按照慣例,烏魯木齊用煤企業每年都在7月至9月開始冬季儲煤,但面對煤價上漲,用煤企業普遍持觀望態度,期待煤價在下半年走低。截至7月底,烏魯木齊供熱企業2007年至2008年度燃煤購銷合同簽訂率只有60%左右,近半數集中供熱企業儲煤量為零,這將直接影響到烏魯木齊市冬季正常供暖。
自治區經貿委主任王永明說,近期華電哈密、吐魯番、喀什三個電廠也出現煤炭供應問題,雖經協調仍有缺口,預計全年煤炭缺口約達400萬噸。
“限價令”為煤價降溫
眼看距離冬季供暖還有兩個月時間,8月14日,自治區召開煤炭供需工作匯報會,決定煤炭價格維持1997年的指導價,并要求煤炭生產企業認真執行煤炭產供銷的指導價格,不能擅自提高價格,不能有暴利,要保持煤炭供應價格的相對穩定。
與此同時,自治區發改委也將加大執法力度,加強煤炭價格監控,進一步細化煤炭價格方案,根據煤種煤質確立生產指導價,按熱煤、電煤、居民用煤確定銷售指導價,并對流通環節費用進行監控,同時指導各地理順價格關系,兼顧好煤炭生產企業、用戶和群眾各方的利益。
自治區副主席艾力更·依明巴海要求各國有大型骨干煤礦抓住煤炭需求旺盛的時機,全力以赴組織生產,堅決完成今年煤炭生產任務;不斷提高供需合同簽約率和履約率,加大煤炭市場秩序整頓力度,穩定煤炭價格。
艾力更·依明巴海還指出,各地要建立煤炭供需監測預警制度,加強對煤炭供需平衡的組織協調工作,建立相應的應急機制,確保一旦出現問題,能及時應對。特別是喀什、克孜勒蘇、阿勒泰、博爾塔拉等缺煤地區要主動加強與產煤區的銜接,盡快落實煤源和供應渠道,確保地區間煤炭產銷平衡,確保今冬明春的煤炭供應。
至此,至少在即將到來的這個冬季,新疆用煤企業和當地居民暫時可以安心了。
價格“孤島”還能堅守多久
雖然不許漲價的禁令讓用煤企業和用戶目前稍感安心,但他們卻不能不為以后擔憂:如果全國市場煤價再度攀升,新疆這座“孤島”還能堅守多久?如果煤炭生產企業認定煤價過低,會不會影響其生產積極性,市場會不會出現供煤短缺、有價無市的情形?
有關專家認為,此次新疆出臺煤炭限價措施,不過是產煤企業和政府之間的又一輪博弈。由于長期以來鐵路運力有限,作為遠離內地主要市場又相對封閉的煤炭資源富集區,新疆本該對穩定煤價底氣十足,不過,煤炭漲價“沖動”并非沒有“實力”。
一年前,新疆就經歷了一次前所未有的煤荒。當時,自治區政府對全區煤炭市場實施臨時限價干預措施,要求從2006年8月15日到2007年4月15日,國有重點煤礦煤炭出礦價保持2006年1月份的水平;烏魯木齊、昌吉等地區中小煤礦原煤價格以每噸95元為基礎,上浮不得超過10%,發電、供熱和其它工業用煤的價格不得突破每噸84元,塊煤價格不得突破每噸146元;其他地區中小煤礦原煤出礦價格以每噸90元為基礎。但是限價期限僅僅過去三個月后,今年7月煤價就開始出現反彈。
在“限價令”再次出籠之際,一些產煤企業發出了“新疆煤價真的過高嗎”的質疑。7月份華北、華東和華南等地煤價已在每噸500元左右,而新疆僅有個別地區達到每噸400元,大多數地方與內地煤價相差甚遠。
“發電、供熱是公共事業,煤炭儲備不足,自然就威脅到公共安全,政府肯定要出面協調,讓煤礦企業替政府分憂。但煤炭供大于求時按市場規律,供不應求時就進行干預,用煤企業不但享受了低廉的政府指導價,還吃掉了煤炭行業的利潤,政府限價措施有欠公平。”烏魯木齊市一家國有大型煤礦負責人不滿地說。
事實上,一些決策者和職能部門也清醒地認識到,穩定煤炭供應、確保公眾利益的目標并非一個“限價令”就能實現的。
自治區發改委曾分析說,新疆的煤價上漲除受煤炭需求季節性變化、煤炭運力偏緊、煤炭行業運行成本增加等因素影響外,還有政府對煤炭營銷違法行為的判定標準不明確、部分煤炭生產企業銷售行為不規范等原因。
自治區發改委還分析了一些影響煤炭市場的深層原因。目前國家尚未建立明確的煤炭質量判定標準和依據,對煤質判斷僅有發熱量一項指標。而實際操作中,絕大多數煤礦對煤炭種類名稱不統一,質量等級不區分,造成質量與價格不匹配,給煤炭營銷違法行為判定和執法造成一定的困難;部分煤炭生產企業為逃避政府限價政策的約束,在銷售中不做出場檢驗,不出具銷售票據,致使政府查無實據,造成偷稅漏稅、煤價抬高。
對擔心冬季受凍的新疆居民來說,“限價令”可謂及時,但博弈的結果如何,許多人并未敢輕言樂觀。(劉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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