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糧食局發布了《全國糧食市場體系建設“十一五”規劃》(以下簡稱《規劃》)。為幫助公眾更好地理解《規劃》的主要內容,推動《規劃》的組織實施,國家糧食局局長聶振邦對《規劃》進行了解讀。
問:《規劃》出臺的背景是什么?
答:首先是黨中央、國務院今年下發的中央1號文件明確提出“健全農村市場體系,發展適應現代農業要求的物流產業”,為糧食市場體系建設指明了方向;同時,去年國務院關于完善糧食流通體制改革政策措施意見也明確要求“做好糧食市場體系建設布局規劃”,《規劃》也是貫徹落實國務院文件精神的具體體現。經過多年的發展,我國糧食市場體系已經初步形成,在搞活糧食流通、保證市場供應、調節糧食供求、保護種糧農民利益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糧食市場體系的培育和發展有了良好的基礎。據有關部門統計,“十五”末期,我國已有城鄉集貿(零售)市場8萬多個,各類糧食批發市場600余家,糧食批發市場年成交量8000多萬噸,成交金額1200多億元。目前,糧食收購市場取得收購資格的市場主體已近8.2萬家,糧食期貨交易活躍,已有多個糧油品種在大連和鄭州兩個商品交易所開展期貨交易。
其次是形勢的發展對糧食市場體系建設提出了新要求。一是糧食市場和價格放開后,市場配置糧食資源基礎性作用的發揮,需要以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糧食市場體系為前提。二是糧食購銷市場化改革后,糧食產銷銜接,城鎮居民口糧和企業生產用糧供應,需要以布局科學、結構合理的糧食市場體系為基礎。三是國家對糧食流通的管理和宏觀調控,需要以功能完善、運作規范的糧食市場體系為載體。四是國內糧食市場與國際糧食市場聯系日益緊密,利用好國內國際兩個市場、兩種資源,適時調控國內糧食市場,需要以機制健全、運轉高效的糧食市場體系為保障。
第三是糧食市場體系發展還存在一些亟待解決的問題。糧食購銷市場化改革后,各類糧食市場成為配置糧食資源和國家實施宏觀調控的重要載體,各地對糧食市場建設十分重視,積極性很高,但是由于缺乏整體規劃,一些地方出現了低水平重復建設現象,市場布局結構不盡合理、配套設施滯后、功能不夠完善、流通效率不夠高等問題也比較突出,全國統一的糧食交易平臺和統一開放的大市場還沒有完全形成。總體上看,糧食市場體系的發展,還難以很好地適應新形勢下宏觀調控的需要和充分發揮市場配置糧食資源的基礎性作用。
問:《規劃》有何意義?
答:《規劃》出臺的目的,是要建立既能適應國家宏觀調控需要又能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的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糧食市場體系。《規劃》明確了糧食市場體系建設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主要目標和任務,提出了主要的政策措施,有利于從宏觀上引領糧食市場體系建設發展的方向,指導糧食收購、零售、批發、期貨各類市場的協調健康發展,加快構建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糧食市場體系,更充分發揮各類市場在組織糧食流通、保障市場供應、穩定市場糧價、確保國家糧食安全等方面重要作用。
問:《規劃》編制的依據是什么?
答:《規劃》編制的依據主要是:《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積極發展現代農業扎實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若干意見》(中發〔2007〕1號)、《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促進中部地區崛起的若干意見》(中發〔2006〕10號)、《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綱要》的有關精神,以及《國務院關于完善糧食流通體制改革政策措施的意見》(國發〔2006〕16號)關于“做好糧食市場體系建設布局規劃,規范市場交易規則,完善市場服務功能,引導企業入市交易”等有關文件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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