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大代表、財政部部長謝旭人16日在接受記者采訪時透露,為了確保《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的順利實施,從今年3月起,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會同國務院法制辦共同研究起草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送審稿)》,該條例將在呈報國務院批準后實施。
謝旭人代表指出,在符合稅法規定原意的前提下,將現行有效的企業所得稅政策內容納入實施條例,體現政策的連續性。實施條例還結合經濟活動、經濟制度發展的新情況,對稅法條款進行細化,體現政策的科學性。
謝旭人代表透露,實施條例主要細化了如下企業所得繳納內容:企業應納稅所得額的核算,工資、職工福利費、職工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業務招待費、廣告費等稅前扣除、資產的稅務處理的具體范圍和標準;農林牧漁業項目的優惠政策,公共基礎設施項目的優惠政策,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的優惠政策,技術轉讓所得的優惠政策等的具體范圍和條件,以及小型微利企業和高新技術企業的標準和管理辦法;特別納稅調整的具體辦法和條件,以及企業所得稅稅收征管的具體辦法等。(何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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