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改委昨天表示,近日國務院正式批準了發改委上報的《國家核電發展專題規劃(2005-2020年)》。《規劃》顯示,到2020年,我國將爭取將核電運行裝機容量從目前的906.8萬千瓦提高到4000萬千瓦,核電占全部電力裝機容量的比重從現在的不到2%提高到4%,預計15年投資總額將達到4500億元。
《規劃》表示,核電年發電量占世界發電總量的17%,但我國目前這一比重卻不到2%。我國自1991年第一座核電站秦山一期并網發電以來,有6座核電站共11臺機組906.8萬千瓦先后投入商業運行,8臺機組790萬千瓦在建(嶺澳二期、秦山二期擴建、紅沿河一期)。
按照“積極推進核電建設”的電力發展基本方針,到2020年,核電運行裝機容量要爭取達到4000萬千瓦;核電年發電量達到2600-2800億千瓦時。在目前在建和運行核電容量1696.8萬千瓦的基礎上,新投產核電裝機容量約2300萬千瓦。同時,考慮核電的后續發展,2020年末在建核電容量應保持1800萬千瓦左右。
《規劃》稱,經過多年努力,我國已儲備了一定規模的核電廠址資源。包括已建和在建工程外,在沿海地區開展前期工作已較充分的廠址共有13個,容量近6000萬千瓦。
未來15年內,我國將通過國際招標選擇合作伙伴,引進新一代百萬千瓦壓水堆核電站工程的設計和設備制造技術,國內統一組織消化吸收,并再創新,實現自主化,迎頭趕上世界壓水堆核電站先進水平。“十一五”期間全面掌握先進壓水堆核電技術,培育國產化能力,力爭盡快形成較大規模批量化建設中國品牌核電站的能力。
按照15年內新開工建設和投產的核電建設規模大致估算,核電項目建設資金需求總量約為4500億人民幣,其中,15年內項目資本金需求量為900億元,平均每年要投入企業自有資金54億多元。
自主化依托工程建設資金籌措以國內為主,原則上不使用國外商業貸款及出口信貸。國家根據可能,對自主化依托項目建設所需資金,從預算內資金(國債資金)中給予適當支持。支持符合條件的核電企業采用發行企業債券、股票上市等多種方式籌集建設資金。
此外,核燃料配套資金需求量較大,包括天然鈾資源勘探與儲備、乏燃料后處理等。資金籌措原則上按企業自籌資本金,銀行提供商業貸款方式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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