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近日,國務院批轉了國家發展改革委、統計局和環保總局會同有關部門制訂的節能減排統計、監測及考核實施方案和辦法。其中,由國家發展改革委制訂的《單位GDP能耗考核體系實施方案》明確要求,對各省級人民政府和千家重點耗能企業實行節能目標責任評價考核制,實行問責制。為幫助讀者更好地理解這一方案,本報刊發國家發展改革委副主任解振華的文章。
“十一五”規劃《綱要》提出“十一五”期間單位GDP能耗降低20%左右、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減少10%的約束性指標。這是強化政府責任的指標,是政府對人民的莊嚴承諾,政府必須綜合運用經濟、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通過合理配置公共資源確保實現。“十一五”節能減排目標提出以來,全國上下積極行動,特別是今年推動力度進一步加大,政策措施進一步落實,節能減排效果進一步顯現。但是節能減排面臨的形勢依然十分嚴峻,各方面工作仍存在認識不到位、責任不明確、措施不配套、政策不完善、投入不落實、協調不得力等問題,特別是由于科學的干部政績考核體系尚未完全建立,許多地方對干部的考核仍主要側重于經濟增長、招商引資等內容,把GDP增長作為硬任務,把節能減排作為軟指標。這種狀況如不及時扭轉,“十一五”節能減排目標難以實現。
胡錦濤總書記在黨的十七大報告中明確提出,要落實節能減排工作責任制。新修訂出臺的節能法明確規定“國家實行節能目標責任制和節能評價考核制度,將節能目標完成情況作為對地方人民政府及其負責人考核評價的內容”。建立科學規范的節能減排評價考核體系,把能耗目標完成情況作為對各級政府領導干部和重點企業負責人評價考核的重要內容,是確保實現“十一五”節能減排目標的重要基礎和制度保障。
遵照溫家寶總理關于要建立科學、統一的節能降耗和污染減排統計指標體系、監測體系和考核體系,以使節能減排這兩個約束性指標的評價具有可比性和嚴肅性的指示,按照國務院印發的《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要求,國家發改委組織力量認真研究《單位GDP能耗考核體系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多次征求了黨中央、國務院有關部門的意見,又廣泛聽取了各省(區、市)政府的意見,并按照有關部門、各地區提出的意見進行了修改完善,上報國務院。方案的總體思路是:按照目標明確,責任落實,措施到位,獎懲分明,一級抓一級,一級考核一級的要求,建立健全節能目標責任評價、考核和獎懲制度,強化政府和企業責任,充分發揮節能目標責任制和節能評價考核制度作用,確保實現“十一五”節能目標。11月17日,國務院同意并批轉了這一方案。
《實施方案》明確的考核對象有兩類:一是各省(區、市)人民政府,二是千家重點耗能企業。為確保考核的可操作性,單位GDP能耗考核采用量化的方法。考核方案設置節能目標完成指標和節能措施落實指標兩大類,滿分為100分,其中節能目標完成指標40分,節能措施落實指標60分。其中,節能目標完成指標是否決性指標,只要沒有實現節能目標,均為未完成等級。針對兩類考核對象,《實施方案》規定了不同的具體考核程序和步驟。對省級人民政府的節能評價考核,由國家發改委會同監察部、人事部、國資委、質檢總局、統計局、能源辦等部門組成評價考核工作組,通過現場核查和重點抽查等方式進行,形成綜合評價考核報告,評價考核結果經國務院審定后,由國家發改委向社會公告。對千家企業的節能評價考核,按屬地原則由省級節能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評價考核結果由國家發改委審核匯總后,向社會公告。
《實施方案》明確了具體的獎懲措施。對各省級人民政府,節能評價考核結果交由干部主管部門依照《體現科學發展觀要求的地方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試行辦法》等規定,作為政府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依據,實行問責制和一票否決制。所謂一票否決,就是對考核等級為未完成的省級人民政府,領導干部不得參加年度評獎、授予榮譽稱號等,國家暫停對該地區新建高耗能項目的核準和審批。千家企業如果評價考核結果為未完成等級的,予以通報批評,一律不得參加年度評獎、授予榮譽稱號,不給予國家免檢等扶優措施,對其新建高耗能投資項目和新增工業用地暫停核準和審批。對千家企業中的國有獨資、國有控股企業的考核評價結果,各級國有資產監管機構作為企業負責人業績考核的重要依據,實行“一票否決”。對考核結果為未完成等級的省級政府、千家企業,要求限期整改;對考核等級為完成和超額完成的,進行表彰獎勵。
《單位GDP能耗考核體系實施方案》的發布,標志著節能減排問責制的進一步落實。各省級政府要以此為契機,明確相關部門、企業的責任、分工和進度要求,進一步推動本地區和地區內的千家企業節能減排工作,把節能減排任務完成情況作為檢驗科學發展觀是否落實的重要標準,作為檢驗經濟發展是否好的重要標準,正確處理經濟增長與節能減排的關系,真正把節能減排作為硬任務,使經濟增長建立在節約能源資源和保護環境的基礎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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