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日前明確,2月份申報納稅期限順延至2月19日。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2008年春節休假的安排,2月1日至10日申報納稅期限內有6日、7日、8日、9日、10日連續5個休假日。國家稅務總局近日發 出通告,明確按照《稅收征管法實施細則》第109條的規定,2008年2月份申報納稅期限順延至2月19日。
根據稅收征管法及其實施細則規定,稅務總局日前下發通知,酌情批準對貴州災區稅收申報繳納延長期限至2月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