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城市房市近期走向依然不明朗,房價上漲的壓力和沖動仍在,這會使炒房情緒再度抬頭,而第二套房貸容易成為一個“突破口”——
近日關于商業銀行第二套房貸政策“松動”的傳言開始出現,先是有媒體報道,上海房地產中介行業稱第二套房貸款政策出現“松動”跡象,然后是報道北京部分商業銀行在界定第二套住房的具體細節上略有調整。這些傳言給人們提了醒:在房市走向不明朗的情況下,投機炒房的現象也有可能會死灰復燃,商業銀行也會有“松動”房貸政策的動機,所以對房市的調控、對房貸的監管,不能有絲毫松懈。
在一系列調控措施下,尤其是央行調整關于第二套住房的信貸政策以來,我國局部地區房市過熱的勢頭得到遏制,調控開始收效,如廣州、深圳等城市的房價曾一度下降,其他熱點城市房價上漲的勢頭也有所減弱。發改委公布的數據表明,2月份全國70個大中城市房價同比上漲10.9%,環比漲幅比1月低0.1個百分點。但按分類數據看,普通商品住房、高檔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價格環比漲幅均不低。而且進入3月的第一周,北京樓市商品住宅整體銷售數據呈上升狀態,環比升23.17%。3月7日至13日,上海一周的商品住宅成交均價較前一周漲11.58%,達到12604元/平方米。可以說,大城市房市近期走向依然不明朗,房價上漲的壓力和沖動仍在,這會使炒房情緒再度抬頭,而第二套房貸容易成為一個“突破口”。另外,前段時間房市交易的慘淡也使得銀行的房貸業務縮水嚴重,房地產開發商的日子也不好過,銀行有可能對二套房貸采取“暗降”的策略。
細讀央行關于第二套房貸的政策,我們發現其中一些原則性的規定,容易被銀行“靈活”運用。例如,一些銀行在“第二套房貸”政策細節的具體實施中就規定:已結清貸款并已出售住房的借款人,如能夠提供新買家的房產證(復印件)、已售出房屋的契稅票(復印件)、已售出房屋的結清貸款證明(復印件)以及原借款合同(復印件)等相關材料證明,則不計算在第二套住房客戶內,仍可視為首套住房客戶。
此外,如果有客戶或投資者將自有產權房抵押獲得的貸款用于炒房,銀行也很難調查和監管,而根據規定,這類的貸款只能用于購買家具、裝修等消費用途。這讓人聯想到去年銀監會對被企業挪用信貸資金的8家銀行分支機構進行的行政處罰,當時中國核工業建設集團公司將高達6.12億元的銀行貸款挪用到了與其有關聯的房地產企業。在目前股市低迷、房價仍然高企的情況下,不排除一些企業仍想將信貸資金轉移到樓市中的可能。但由于企業間的關聯交易方式多樣、復雜而又隱秘,銀行在追蹤貸款去向上存在很大難度。
房市的新動向理應引起關注。中央財經大學中國銀行業研究中心主任史建平教授認為,當前房市供需的基本格局并未改變,尤其是在北京、上海這些大城市,剛性需求仍然很大,所以房價上漲的壓力也會在相當一段時間內存在,政府部門加強對房價的調控仍是一項重要的任務。
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提出,實行從緊的貨幣政策,要著力優化信貸結構,嚴格執行貸款條件。作為調控重點的房地產業,絕對不能出現問題。因此,對于房市出現的苗頭,監管部門絕對不能麻痹大意,要見微知著,追根溯源,保證調控的有效性。很明顯,這需要兩方面的工作:一是銀行要加強對貸款發放的審查,二是監管部門要加強對商業銀行的監管。(李文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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