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西藏自治區政府獲悉,國務院日前下發《關于近期支持西藏經濟社會發展的意見》,要求國家有關部委、相關援藏省市和中央企業貫徹執行。
據西藏自治區政府介紹,此次出臺的優惠政策針對當前西藏經濟社會發展中需要解決的主要問題,從中央財政安排資金幫助解決。中央政府主要在促進旅游等產業加快恢復發展、加快重點項目實施、支持有關公共服務設施的修復和建設等7個方面給予扶持。
“這些政策的含金量很高,充分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對西藏工作的特殊關心,”西藏自治區常務副主席郝鵬說。
中央政府歷來高度重視西藏經濟社會發展。改革開放以來,中央先后多次召開西藏工作座談會,幫助西藏理清經濟發展思路。在實行一系列特殊優惠政策的同時,中央決定全國9省市援助西藏建設43項工程。這批援藏工程和羊卓雍湖抽水蓄能電站、羊八井地熱電站、“一江兩河”中部流域綜合開發等國家重點工程的建設,有力推動了西藏經濟社會發展。
1994年,中央第三次西藏工作座談會確定投資48.6億元、由中央和各省市援助建設62項工程,興建了滿拉水利樞紐工程、沃卡水電站等水利電力項目,建設和改擴建了拉薩貢嘎機場和昌都邦達機場,改建了西藏唯一的國際陸路通道--中尼公路。
中央還適時決定修建青藏鐵路,并于2001年中央第四次西藏工作座談會上確定,全國支援西藏建設117個項目,興建了林芝機場、直孔電站等一大批改善西藏基礎設施的重大項目。
2007年3月26日,西藏自治區政府宣布,經國務院常務會議專題研究并討論通過,“十一五”期間,中央政府將投資778.8億元,在西藏建設包括青藏鐵路拉薩至日喀則段等180個項目,全部完成后預計投資達1097.6億元。截至今年5月,這批重點工程項目進展順利,已有159個項目完成規劃、科研、實施方案或初步設計。(記者拉巴次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