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資源部近日出臺一系列舉措,以落實中央關于進一步擴大內需促進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的重大決策。國土部稱,今后兩年將重點保障列入新增中央投資計劃建設項目的用地計劃指標。
在近日印發的《關于為擴大內需促進經濟平穩較快發展做好服務和監管工作的通知》中,國土部要求,新增中央投資計劃項目納入新一輪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統籌安排,在城鄉建設用地總規模控制下,優先安排用地,重點予以保障。今后兩年土地利用計劃編報,重點保障列入新增中央投資計劃建設項目的用地計劃指標,根據國家宏觀經濟政策,統籌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安排。積極做好中央投資計劃項目用地預審服務。對納入新增中央投資計劃的城鎮廉租住房、棚戶區改造等保障性住房,市、縣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要加快供地,盡快落到地塊。
通知還要求,進一步降低商業性礦產勘查風險。各類建設項目必須盡量不占或少占耕地,落實最嚴格的節約用地制度。對違反規劃計劃、未批先用、征地補償安置和補充耕地不到位、違規操作的,要及時制止、堅決查處,將監管不力、違規操作、侵犯農民權益和搭車用地,作為國家土地督察機構專項督察和例行督察的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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