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和大多數財稅專家一樣,樊綱也認為,通過減稅來拉動內需、啟動消費是根本之舉,但“我跟大家提出的提高起征點的看法不太一樣。”樊表示,個稅調整應該落腳在稅率累進制度上。
目前,我國針對工資和薪金所得實行起征點為月收入2000元、5%-45%的九級累進所得稅率。月應納稅所得額在500元以下按5%征收、500-2000元按10%征收。一旦超過2000元,累進稅率增加很快。如每月5000元的應納稅所得額要面對20%的個人所得稅累進稅率。
“在高收入那個層面應該繼續高收,低收入繼續低收,而在中等收入那塊要讓出來。”樊綱稱,可以通過改進現行所得稅稅率來減輕中等收入階段的稅負。
具體做法是,在不改變現行起征點的情況下,月應納稅所得額在500元以下的保持5%的所得稅率;500-5000元按10%的稅率征收。
“上述兩步,既保持了現行個稅制度的穩定性,也降低了2000元以上應納稅所得的稅率。”樊綱稱。
而最關鍵的一步是,建議把5000-40000元的應納稅所得額,調整為統一實行15%的稅率。“這個范圍包含了大多數的中等收入階層,統一實行較低的稅率符合國際慣例,有利于形成橄欖型社會結構。”樊綱表示,40000-50000元,建議實行20%的稅率,50000元以上按照原來稅率征收。
“如果僅僅把拉動內需作為應對經濟下行的措施,那么在提高消費率的政策和決策上一定會有一些偏差。”論壇上,國家稅務總局原副局長許善達也表示,要進行相應的財稅體制改革,“應該從一個戰略角度來研究怎么提高消費率,即重點解決邊際消費傾向比較高的中低收入群體,增加他們的個人支配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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