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擴大文化消費。不斷適應當前城鄉居民消費結構的新變化和審美的新需求,創新文化產品和服務,提高文化消費意識,培育新的消費熱點。加強原創性作品的創作,打造一批具有核心競爭力的知名文化品牌。努力降低成本,提供價格合理、豐富多樣的精神文化產品和服務。加快建設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科技含量高、富有中國文化特色的主題公園。開發與文化結合的教育培訓、健身、旅游、休閑等服務性消費,帶動相關產業發展。
(六)建設現代文化市場體系。建立健全門類齊全的文化產品市場和文化要素市場,促進文化產品和生產要素的合理流動。重點建設傳輸快捷、覆蓋廣泛的文化傳播渠道。發展文藝演出院線,推動主要城市演出場所連鎖經營。支持全國文化票務網絡建設。推進有線電視網絡整合,鼓勵通過并購、重組等方式,進行廣電網絡的區域整合和跨地區經營。推進電影院線、數字電影院線的跨地區整合以及數字影院的建設和改造。支持國有出版發行企業以資本為紐帶實行跨地區兼并重組。鼓勵非公有資本進入文化創意、影視制作、演藝娛樂、動漫等領域。支持優先選用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產品質量水平高的文化設備及產品。
(七)發展新興文化業態。采用數字、網絡等高新技術,大力推動文化產業升級。支持發展移動多媒體廣播電視、網絡廣播影視、數字多媒體廣播、手機廣播電視,開發移動文化信息服務、數字娛樂產品等增值業務,為各種便攜顯示終端提供內容服務。加快廣播電視傳播和電影放映數字化進程。積極推進下一代廣播電視網建設,發揮第三代移動通信網絡、寬帶光纖接入網絡等網絡基礎設施的作用,制定和完善網絡標準,促進互聯互通和資源共享,推進三網融合。積極發展紙質有聲讀物、電子書、手機報和網絡出版物等新興出版發行業態。發展高新技術印刷。運用高新技術改造傳統娛樂設施和舞臺技術,鼓勵文化設備提供商研發新型電影院、數字電影娛樂設備、便攜式音響系統、流動演出系統及多功能集成化音響產品。加強數字技術、數字內容、網絡技術等核心技術的研發,加快關鍵技術設備改造更新。
(八)擴大對外文化貿易。落實國家鼓勵和支持文化產品和服務出口的優惠政策,在市場開拓、技術創新、海關通關等方面給予支持。制定《2009-2010年度國家文化出口重點企業和項目目錄》,形成鼓勵、支持文化產品和服務出口的長效機制。重點扶持具有民族特色的文化藝術、展覽、電影、電視劇、動畫片、網絡游戲、出版物、民族音樂舞蹈和雜技等產品和服務的出口,抓好國際營銷網絡建設。支持動漫、網絡游戲、電子出版物等文化產品進入國際市場。鼓勵文化企業通過獨資、合資、控股、參股等多種形式,在國外興辦文化實體,建立文化產品營銷網點,實現落地經營。辦好國家重點支持的文化會展,通過中國(深圳)國際文化產業博覽會、中國國際廣播影視博覽會、北京國際圖書博覽會等推動文化產品和服務出口。支持文化企業參加境外圖書展、影視展、藝術節等國際大型展會和文化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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