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耕前補貼兌付到戶
問:中央財政如何確定年度補貼規模?如何分配和撥付補貼資金?
答:實施農資綜合補貼動態調整機制后,中央財政將根據當年農資實際漲價情況,統籌糧價上漲因素后,合理安排補貼規模,在次年年初分配、撥付到省。
具體來說,第一步,測算當年因農資漲價引起的增支總額。主要依據國務院價格、農業主管部門統計的全國畝均化肥、柴油增支額、當年糧食播種面積等因素來測算。第二步,確定當年補貼規模。按照補貼“只增不減”的原則,基期補貼存量如數安排。同時,財政部會同國家有關部門,根據當年農資增支總額,糧價上漲因素和財政承受能力,提出新增補貼額,報國務院批準后確定當年補貼增量?;诖媪颗c當年補貼增量之和為補貼總規模。第三步,分配補貼資金。存量補貼資金按基期分配基數不變。增量資金分配,原則上主要考慮各省(區、市)糧食播種面積、產量、商品量等因素,并適當考慮地區農資價格差異。補貼資金分配向糧食主產省傾斜。第四步,撥付補貼資金。每年年底確定補貼規模和資金分配方案后,在次年初將資金撥付到地方,要求各地在春耕前將補貼兌付到農戶。
問:實施農資綜合補貼動態調整機制,為什么要選擇化肥、柴油兩大類農資作為測算種糧農資增支、安排補貼規模的依據?
答:種糧農資按大類劃分,主要包括化肥、柴油、種子、農機、農藥、農膜等。選擇化肥、柴油兩大類農資品種作為測算種糧農資增支、安排補貼規模的依據,主要有以下考慮:一是化肥、柴油增支占農資增支的大頭,一般占70%多,對種糧農民收支影響大,且全國種糧農民普遍使用,易監測、好算賬;二是農藥、農膜支出占種糧農資成本的比例小,對農民種糧影響不大,而且品種多、差價大,價格、用量等均難以監測核實;三是國家已安排良種補貼和農機具購置補貼等專項補貼,種子和農機不宜再重復補貼。(記者 李 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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