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加快社會事業發展,提高基本公共服務水平
優先發展教育。進一步普及鞏固九年義務教育,繼續支持并盡快完成西部地區剩余42個縣的“兩基”攻堅任務。爭取3年內基本解決農村“普九”債務問題。支持民族地區“雙語”教育。繼續實施農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和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加大危房改造和農村寄宿制學校建設力度。加快發展農村中等職業教育,改善辦學條件,加強基礎能力建設,逐步實行中等職業教育免費。基本實現每個地級市和30萬人口以上的縣有1所獨立設置的特殊教育學校。繼續支持高等教育發展,逐步提高西部高等教育資源短缺地區的高考錄取率。
提高基本醫療衛生服務水平。積極推進醫療衛生體制改革,優化區域衛生規劃,加強公共衛生服務體系建設,在縣醫院標準化等醫療衛生專項建設經費中給予西部地區更大傾斜。大力發展中醫藥和民族醫藥。鞏固和發展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擴大參合農民受益面,提高受益程度。加強重大疾病、地方病預防控制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處置等工作。加快婦幼衛生、基層計劃生育服務體系建設,穩定低生育水平,擴大少生快富工程實施范圍。
完善基層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加快廣播電視村村通、鄉鎮綜合文化站、西新工程第四期、全國文化信息資源共享、流動舞臺車和農村電影放映等工程建設,提高縣級文化館、圖書館等級標準。做好西部地區自然遺產、非物質文化遺產和大遺址保護,加強重點文物保護工程等建設。加強搶救性文物、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等保護工作。繼續實施農民體育健身工程。
提高就業和社會保障水平。落實促進高校畢業生、農民工和困難群體就業的政策,努力提高就業水平。進一步擴大各項社會保險覆蓋范圍,加強基本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啟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全面建立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制度,實行先保后征。提高優撫對象撫恤補助標準,適當提高城市低保標準和補助水平。
加大人才開發力度。進一步完善西部地區人才開發政策措施,建立健全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用好人才的體制機制。采取多種形式,積極培養一批農村實用人才、專業人才和高層次人才等西部開發急需的各類人才。鼓勵和支持設立不同層次、多種形式的西部人才開發資金渠道。積極引進智力,大力吸引海內外高層次人才到西部地區創業。增加中央財政資金投入,對長期堅持在基層工作的教師、醫務人員給予獎勵,對符合國家有關政策的支援西部邊遠貧困地區的教師、醫務人員給予資助。完善干部交流機制,引導人才向西部地區流動,鼓勵社會志愿者到西部基層服務。
六、統籌區域發展,積極培育經濟增長極
推動重點經濟區率先發展。積極推進成渝、關中—天水、廣西北部灣等重點經濟區成為引領和帶動西部大開發的戰略高地。加快重慶、成都統籌城鄉綜合配套改革步伐,推動關中—天水經濟區率先構建創新型區域,支持西安建設統籌科技資源改革示范基地。推動廣西北部灣地區開發開放,加快國家高新技術產業帶建設。積極推進廣西欽州、重慶兩路寸灘保稅港區建設。研究設立西安陸港型綜合保稅區的可行性。開展成渝經濟區、陜甘寧革命老區、內蒙古呼包鄂、新疆天山北坡等重點地區發展規劃編制工作。積極推進跨區域城市一體化建設,加快成渝城鄉一體化以及西安—咸陽、烏魯木齊—昌吉等城市一體化進程,引導各類要素跨區域合理流動。
引導資源富集區可持續發展。抓緊在青海柴達木、內蒙古鄂爾多斯、四川攀枝花、新疆準噶爾、貴州六盤水等資源富集區開展循環經濟區試點,推進資源有序開發。加大礦產資源勘探力度,形成一批能源、礦產資源重要接替區。加快甘肅白銀、寧夏石嘴山、云南個舊、陜西銅川、重慶萬盛區等資源枯竭城市轉型。研究制定資源富集區可持續發展指導意見。
加快少數民族地區和革命老區發展。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支持西藏、新疆、寧夏以及青海等省藏區經濟社會發展的政策措施。加大對貴州南部、廣西北部、云南東部以及新疆南疆三地州、武陵山區、川北地區、甘南地區等集中連片特困民族地區發展的支持力度,探索開發模式。支持發達地區與少數民族地區開展勞務輸出對口支援工作。加大對人口較少民族地區發展的扶持力度,扶持一批特困人口集中的民族自治縣發展縣域經濟。進一步推進興邊富民行動計劃,組織編制邊境地區開發開放規劃。增強革命老區自我發展能力,重點解決好革命老區的交通、水利、教育、衛生等突出問題,鼓勵依托能源、礦產、農業、紅色旅游等優勢,發展特色優勢產業。開展《陜甘寧革命老區振興規劃》編制前期工作。
推動重點邊境城鎮跨越式發展。加快重點邊境口岸城鎮建設步伐,完善邊境經濟合作區功能,擴大邊境互市貿易規模,提高出口加工水平。積極推動廣西東興、云南瑞麗、新疆伊寧、內蒙古滿洲里進一步擴大開放,加強與周邊國家和地區的資源能源開發利用合作,建成沿邊開放的橋頭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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