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一位消息人士透露,天然氣價改方案將在明年一季度出臺,但他并未透露方案將采取何種定價方式。
目前,根據進口天然氣和國產天然氣的權重比進行定價的模式被傳為最終方案,除此還有實行統一定價的“一氣一價”和建立天然氣價格與燃油、成品油價格形成合理比價關系的“混合定價”等方式。
“不可能有一個全國的統一價格,只能有一個基準價格。” 中國石油大學工商管理學院教授劉毅軍認為,“一氣一價”的可能性比較小。“現在的問題是這個基準價格會不會市場化,至于會不會上調基準價,要看經濟恢復的情況。從現在的定價來看,不只是成本的考慮,國家定價時實際上是在考慮供求雙方。”
而對于“混合定價”,劉毅軍表示,天然氣跟替代能源的價格是緊密聯系的,采用聯動機制有利于氣價的市場化。“希望下游用戶和上游生產商直接見面,把中間的管道分離出來,這樣國外的一些供應商也能參與進來。以前是上游定價,現在是時候考慮改為下游定價了。最好的方式是‘我用氣,你們競爭’的模式。”
在廈門大學能源經濟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強看來,當前“氣荒”情況有所好轉,經濟逐步趨穩,如果再不進行天然氣價改將錯過最佳時機。“無論何種方案,方案出臺后可以根據實際進行修改和完善,現在的問題是價改方案的出臺迫在眉睫。”
目前,我國天然氣產業鏈主要由天然氣生產商、管網運營商、城市燃氣公司(末端運營方)和下游用戶幾個環節構成。國內自產或進口天然氣,通過天然氣管網按照簽訂的協議向城市燃氣公司供應,城市燃氣公司發展下游市場并完成資源輸配。
“無論天然氣價改最終選取哪種方式,更希望是結構性的變化。”劉毅軍對記者表示,氣價是市場結構作用的結果,要反映市場的供求結構。“比如管道,目前的主干管道是由少數的公司建設運行,干線管道之下的支線管道則由地方公司來控制,到了城市后,再由城市燃氣集團來控制。天然氣需求上升后需要調峰,但調峰需要三方配合進行,這就出現了一個成本問題。所以運營模式要進行轉變。”(記者 于華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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