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國務院轉批發改委的《關于2010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的意見》中,明確指出“要逐步推進房產稅改革”。而上海地方版樓市新政中,房地稅被視為調控房價的“殺手锏”。
物業稅空轉、房產稅擴征等概念都是房地產稅制改革的組成部分,其中,除物業稅是新稅種以外,其他的房產稅等稱謂都是已有稅種。就目前而言,房地產稅制改革,主要是合并、減少已有開發和交易的稅種,同時增加保有環節稅種。現在出現的眾多概念,僅僅是稱謂不同。
中國社科院財貿所稅收室主任張斌認為,最終用什么樣的名稱還沒有確定,但由統一的稅種來歸并相關稅費的思路不會發生改變。
現有房地產稅收“五花八門”
當前與房地產行業相關的稅費紛繁復雜,直接相關的稅種多達14種,目前實際征收的有12種,而收取的費用更是五花八門。少的地方幾十種,多的城市上百種,涉及規劃、建設、環保、園林綠化等多個政府部門。
據稅務專家介紹,14個房地產業相關稅種包括: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城建稅、房產稅、城市房地產稅、印花稅、土地使用稅、土地增值稅、資源稅、契稅、耕地占用稅、教育費附加等。其中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自2000年開始暫停征收,面向外企征收的城市房地產稅于2009年1月1日起廢除,內外資企業和個人統一征收房產稅。
在這14個稅種中,針對房地產開發企業主要涉及的有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土地增值稅、印花稅以及契稅等。
對于“逐步推進房產稅改革”,張斌認為,最終用什么樣的名稱還沒有確定,但由統一的稅種來歸并相關稅費的思路不會發生改變。
但是張斌指出,將房地產相關的所有稅種合而為一,不太現實,可能還是要區分不同環節征稅,比如土地占用環節、房地產開發環節、房產交易環節、房產保有環節等。同樣涉及土地的,例如耕地占用稅、土地使用稅、土地增值稅等可以考慮歸并,但其中有的采用比例稅率,有的采用定額稅率,有的采用累進稅率,最終怎么整合還要取決于決策層的標準和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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