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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載安裝Flash播放器國務院總理溫家寶昨天(22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明年1月1日起繼續提高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漲幅為2010年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10%左右,全國月人均增加140元左右。這是自2005年以來,國家連續第七年提高基本養老金。
會議決定,增加的基本養老金將在2011年春節前確保發放到企業退休人員手中。在普遍調整的基礎上,此次對具有高級職稱的企業退休科技人員和高齡人員等再適當提高調整水平,對基本養老金偏低的企業退休軍轉干部按有關規定予以傾斜。同時對國家設立機關事業單位艱苦邊遠地區津貼的省份,適當提高企業退休人員調整水平。
據悉,本市將遵從國務院的統一要求,正常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按照目前本市養老金2032元/月的平均水平計算,10%的漲幅約為人均200元左右,這也是近兩年本市調整養老金的“慣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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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參保集體企業退休者納入基本養老
會議決定,按照權利與義務相對應、公平與效率相結合的原則,堅持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制度,將未參保集體企業退休人員納入基本養老保險。
據悉,未參保集體企業2010年12月31日前已達到或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的城鎮戶籍人員,個人可一次性補繳15年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參加基本養老保險。這些未參保集體企業退休人員納入基本養老保險工作將在明年年底前完成。
具體繳費標準由各地根據未參保人員負擔能力和年齡情況合理確定,鼓勵有條件的單位對補繳費用給予適當補助。基本養老金從參保繳費的次月起按月發放,由各地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結合當地實際,合理核定基本養老金水平,落實參保人員的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以及遺屬、喪葬補助等養老保險待遇。(記者 姜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