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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土部網站今日發(fā)文,稱國土資源部近日發(fā)出《關于下達2011年鎢礦銻礦和稀土礦開采總量控制指標的通知》,確定2011年全國稀土礦(稀土氧化物REO)開采總量控制指標為9.38萬噸,其中輕稀土8.04萬噸,中重稀土1.34萬噸;鎢精礦(三氧化鎢含量65%)開采總量控制指標為8.7萬噸,銻礦(金屬量)開采總量控制指標為10.5萬噸。
這一數據較2010年的目標有所提高。根據《國土資源部關于下達2010年鎢礦銻礦和稀土礦開采總量控制指標的通知》,2010年全國鎢精礦(三氧化鎢含量65%)開采總量控制指標為80000噸;稀土礦(稀土氧化物REO)開采總量控制指標為89200噸,其中輕稀土77000噸,中重稀土12200噸。
相比2010年,2011年稀土開采總量上限增加了4600噸,增幅達到了5.15%;鎢精礦開采總量上限增加了7000噸,較2010年增長了8.75%。
《通知》明確,2012年6月30日前,原則上繼續(xù)暫停受理新的鎢礦、銻礦和稀土礦勘查、開采登記申請。《通知》要求各省(區(qū)、市)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要按照部下達的鎢礦、銻礦和稀土礦開采總量控制指標,認真做好指標分解和下達,做到控制指標到市、到縣、到礦山企業(yè),分級負責,層層落實。各省(區(qū)、市)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要采取有效措施,按照有關要求簽訂開采總量控制責任書和合同書,落實專人對礦山企業(yè)控制指標執(zhí)行情況進行監(jiān)管,并嚴格執(zhí)行國土資源統(tǒng)計報表制度。
《通知》指出,部將對各地鎢、銻和稀土礦開采總量控制指標執(zhí)行情況進行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