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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日,財政部公布2011年部門預算,其收支預算總表顯示,2011年財政部收入(支出相同)預算約為26億元人民幣,其中約5627萬元用于住房保障支出,占總支出預算的2.1%,較2010年的2.4%同比下降0.3個百分點。財政部表示,由于2011年符合國家房改政策規定應發放購房補貼的職工人數減少,這部分財政撥款預算相應減少。
根據財政部的說明,住房保障支出是指財政部機關及部屬單位按照國家政策規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具體包括住房公積金、提租補貼、購房補貼3個項級支出科目。
住房公積金和購房補貼的財政支出所占比例較大,其中住房公積金的財政支出預算為2863.80萬元,購房補貼的財政支出預算為2464.29萬元,而提租補貼的財政支出預算只有299萬元。
根據財政部的解釋,提租補貼是指1999年按照《關于在京中央和國家機關行政事業單位提高房租增發補貼的通知》(下稱《通知》)(國管房改字[1999]267號)規定向職工發放的租金補貼,人均標準90元/月。記者計算了一下,如果按照通知所示,北京約有2768人員受惠每年1080元的提租補貼。
在26億元的支出預算中,財政事務的支出預算約為16億元,約占整個財政支出預算的61.5%。
根據財政部的通告,這部分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機構正常運行、開展財政管理活動。具體包括行政運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務、機關服務、預算編制業務、財政國庫業務、財政監察、信息化建設、事業運行、其他財政事務支出9個項級支出科目。
其中行政運行以及財政國庫業務所占支出預算的份額較大,分別約為4.15億元、3.06億元。
行政運行指財政部機關(不含離退休干部局)及財政部駐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用于保障機構正常運轉的基本支出。基本支出是指用于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人員經費以及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辦公設備購置費等日常公用經費方面的支出。
財政國庫業務是指財政部機關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國庫支付中心用于財政國庫集中收付銀行代理費等國庫業務方面的項目支出。其中“國庫集中收付銀行代理費項目經費”指財政部向承擔財政國庫集中支付業務和中央非稅收入收繳業務的代理銀行支付勞務費及銀行墊付資金利息的支出。
(本文來源:財經網 作者:鮑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