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解讀
- 經濟發展
- 社會發展
- 減貧救災
- 法治中國
- 天下人物
- 發展報告
- 項目中心
距2006年公務員工資改革5年后,新一輪旨在消除地區差距、消除基層與省市級之間差距的公務員收入改革又將拉開帷幕。
據了解,日前人社部有關部門已經開始著手在北京、云南等地開始調研公務員津補貼情況,并根據調研結果著手起草《公務員實施地區附加津補貼方案》,為下一步公務員工資改革作準備。
對于那些隨意發放公務員津補貼的地方,這無疑是一個壞消息。
面對不斷高企的通脹壓力,公務員漲工資的呼聲不斷。據 《中國經濟周刊》獨家獲悉,今年上半年中央部門公務員增加了幾百元工資。某中央單位工作人員告訴《中國經濟周刊》,今年開始,自己的工資條上多了“補發工資”一項,每個月幾百元不等,平均500元左右,但沒有說明是補發的哪一項,補發時間從去年10月開始。“地方上工資都是自己定的。中央部門2006年至今一直沒漲過。這次漲得也很少,我們單位普通員工工資很低,一般都是兩三千元,在北京怎么活呀?”
但也有許多人表示不滿:憑什么先給公務員漲工資?
深圳科員的工資是山東窮縣科長的4倍
CPI的每次上漲都牽動著人們的神經。焦慮的人群中不乏公務員群體。
“CPI上漲,房價上漲,就是工資不怎么漲。我們縣的房價現在已經達到了每平米3000元。一位科級公務員,在縣里就是局長一級的干部,基本工資加上津補貼是2200元,每月住房公積金扣8%,養老保險扣2%,醫療保險扣2%,加起來要扣12%,拿到手的也就1500~1600元。我們縣長(處級)也就3000元。”山東省聊城市某縣公務員李輝(化名)向《中國經濟周刊》坦言。
李輝說,這還是7月津補貼剛剛增長了300元之后的工資水平。由于山東是較早將公務員養老醫療保險納入社會統籌的省份之一,扣除相關費用后,工資更加捉襟見肘。
據悉,聊城共轄8個縣區,每個縣區的工資水平都不一樣。其差別主要體現在津補貼上。關于津補貼的發放,山東省規定,要根據當地財力決定發放數額。這也是導致每個縣區工資不一樣的原因。
李輝所在縣屬于山東較貧困的縣,該縣整體工資水平都比較低。據李輝介紹,同屬聊城的臨清市公務員工資比他們高300多元,茌平縣比他們多1000元。“我們的工資在山東沒什么代表性,因為膠東比較發達的地方工資都很高。我們是山東的欠發達地區,但和中西部地區沒法比,國家給他們的轉移支付比較多。”
據山東省人事系統某官員介紹,整體看,山東省、市、縣各級公務員的工資差距都比較大。山東省直機關比地級市多1000多元,地級市比縣級市高一倍。
與貧困地區相比,發達地區的公務員工資比較可觀。
張明(化名)是深圳市司法機關的一名公務員,本科學歷,4年工作經驗,科員。他向記者出示的工資單顯示:每月稅后固定收入為6547元,包括基本工資和津補貼5658元,加班費889元。深圳市一個科員的工資,是上述山東某縣的科級領導的4倍。
300多項擅發的津補貼是“罪魁禍首”
造成地區性工資差距的主要原因是相關制度的缺失。
2006年7月1日開始實施的《公務員工資制度改革方案》,取消了基礎工資和工齡工資。按照方案,公務員工資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和獎金。基本工資由職務工資和級別工資兩項構成。公務員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地區附加津貼、艱苦邊遠地區津貼、崗位津貼等津貼,享受住房、醫療等補貼、補助,在定期考核中被確定為優秀、稱職的,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年終獎金。
方案提出,實施地區附加津貼制度的方案“另行制定,適當時候出臺”。而這一“適時出臺”的制度至今尚未出臺。
其實,“地區附加津貼”早在1993年公務員薪資制度改革時就已經提出,各地可根據本地經濟發展水平、財力狀況制定自身的“津補貼”。由于財政限制等種種原因,國家并未就“津補貼”出臺統一政策。
在此背景下,各地相繼自行出臺了“津補貼”政策。各種名目不同、數量不等的獎金、補助、津貼、補貼令人眼花繚亂。
由于公務員的職務工資、級別工資實行全國統一標準,由中央財政支付,而津補貼由地方財政安排,具有一定的浮動區間和靈活性,這被認為是導致各地公務員工資差異的“罪魁禍首”。
據知情人士介紹,近年來各地進行的“陽光工資”改革,在一定程度上對津補貼進行了規范。陽光工資就是將公務員除基本工資以外的收入(如津補貼)都納入到工資范疇內統一分類、核算。
中央在推行陽光工資的過程中還制定了一個范圍:平均值不能低于2.1萬元/年,不能高于4萬元/年,即每月的津補貼應在1750元~3333元之間。這意味著全國同一級別的公務員,其月工資平均值差距不能超過2000元。
但由于各種原因,這一規定沒有得到很好地執行。上述貧困地區處級官員的月工資只有3000元,而據記者了解,江蘇、浙江、廣東等地的處級官員有1萬多,相差3倍左右。
在相關制度缺位的情況下,地方發放公務員津補貼逐漸失序。據研究過中國公務員薪酬問題的復旦大學經濟學院公共經濟系副教授孫琳統計,各地擅自發放的津補貼名目達到300多項。
目前已經有地方開始了清理行動。據媒體報道,今年4月,武漢市直行政單位開始清理公務員津補貼。公務員們被要求退還2007年至2009年間多發的各種津補貼,保守估計總額有數千萬元。某市直機關被要求清退的津補貼達908.87萬元,人均應退還金額7.39萬元。
與此同時,人社部開始調研公務員津補貼,擬出臺相關規定,厘清公務員“合法收入”。中國勞動學會副會長兼薪酬專業委員會會長蘇海南向《中國經濟周刊》證實,方案目前正在由人社部研究制定。
“目前全國各地津補貼仍然不夠平衡,有的經濟發達、財政收入多的地區,近年來自行調整了標準,津貼項目名目也比較繁多,加總起來超過了國家規定的上限,清理是必須的。公務員實施地區附加津補貼方案其實是2006年公務員工資改革方案的延續,是繼續貫徹落實改革方案的有關規定。”蘇海南說。
據記者了解,《公務員實施地區附加津補貼方案》中,地區附加津補貼標準將根據不同地方的經濟實力和發展水平等差異區別制定。同時,還將考慮對邊遠艱苦地區和特殊崗位適當增加津補貼類別,并由中央財政負擔。這意味著,經濟發達地區的公務員津補貼不一定會比欠發達地區的高,當然,地區差異還會存在。
“北京的房價和地方的房價差很多,因此,保持一定程度的地區差異是合理的,但是部門差異是不合理的。比如都在北京市,同為政府的兩個局長拿的錢不一樣,這肯定是有問題的。但是北京市民政局的局長和上海市民政局的局長拿的錢應該有差異,這是正常的。”國家行政學院領導人員考試測評研究中心副主任劉旭濤說。
激勵問題難解決
但同一地區公務員工資“一碗水端平”后,激勵不足的問題又會浮出水面。“現行的工資政策是干多干少一個樣,干好干壞一個樣,干與不干一個樣。”一位公務員說。
傳統意義上的公務員,說白了就是一種終身制。西方發達國家在政府改革過程中,為打破公務員終身制,引入了靈活的管理制度。
英國從1980年代末就實行了執行局管理體制。執行局是設在部門內部的準行政機構,負責人是首席執行官。執行局實行經理(負責人)負責制, 經理職位向全社會開放,競爭錄用。
這種體制是把市場的供求關系和競爭法則引入公共行政執行中,以改變政府部門的行政績效和運作效率,更好地滿足公眾的需求,在學界認可度較高。
“由于執行局是一個行政執行實體,名義上實施的是聘用制管理,其運作不同于傳統的政府官僚制管理方式,在行政執行運作實踐中一定程度上引入了市場機制。如果績效好,就給高工資;如果做得不理想,聘期結束時就可以解聘。”劉旭濤向《中國經濟周刊》分析說。
在中國,對公務員實施聘任制,深圳是第一個吃螃蟹者。
2010年2月, 深圳市正式啟動公務員分類管理制度改革,用3年時間(2010年—2012年),分步組織實施,將原有的“大一統”管理模式劃分成綜合管理類、行政執法類、專業技術類,69%的公務員將被劃入行政執法類和專業技術類中。進入行政執法類(比如公安系統)和專業技術類(比如氣象部門)職位的公務員實行聘任制。同年3月,深圳組織了第一次聘任制公務員公開招聘。按照分類管理的有關政策規定,考生考上后按報考職位明確的職務(職級)和薪級訂立聘任合同。
“從我國目前要解決的問題看,強調更多的還是部門之間的公平,政策當局擔心開了口子容易引起問題,但是將來公務員干多、干少和干好、干壞,在工資上還是應該有所區別。” 劉旭濤說。
不久前,上海浦東新區開始試點聘任制公務員。此次在用人體制上實現了兩項重大突破,一是實行了合同制管理;二是實行協議工資制度。聘任的公務員不執行有關公務員職務任免規定,不再有科、處、局等職級。在薪酬待遇方面,參照市場同類崗位同類人員的薪酬水平,并兼顧政府機關的實際情況,雙方協商確定。
但新的質疑隨之而來:公務員是否可以實施績效工資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