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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部長謝旭人3月6日稱房產稅改革將“適當擴大試點范圍”,各地紛紛開始大猜想:哪些地區或城市將會進入房產稅改革擴大試點范圍名單?
羊城晚報記者7日采訪多位稅務專家獲悉:從目前稅務部門關于房產稅改革的思路看,在上海、重慶之后,湖北、湖南兩省將率先開展另一種路徑的房產稅改革試點,我國的房產稅改革可以是“多項選擇題”。
滬渝:調節房價效果不大
中國稅務學會理事、中山大學稅收與理財研究中心主任楊衛華教授表示,上海、重慶兩地一年來的試點經驗很重要,但從目前了解到的情況看,滬渝房產稅改革試點效果并不是那么明顯。楊衛華認為,擴大試點可以是多項選擇,可以不同于滬渝。他建議,擴大對個人住房征收房產稅的范圍,但征稅門檻應該抬高,即不僅僅是對豪宅和個人增量房產征稅,而是對所有個人存量住房的第三套以上(含第三套)住房開始征收房產稅。
楊衛華的觀點得到了稅務界人士的認同。有稅務部門人士向記者表示,業內人士都知道,從房產稅對個人住房征收覆蓋面來看,滬渝改革試點對房價的調節作用和對稅收的增收作用,實際上并不大。
該人士還指出,考慮到房地產行業會受嚴重影響,如果國家擴大房產稅改革試點范圍,估計會相應減弱行政限購力度。
兩湖:單位房產按估值征稅
在湖北、湖南,已有另一種改革思路。
據羊城晚報記者了解,去年12月5日至6日,全國部分省市財產行為稅工作座談會在海南三亞召開。國家稅務總局財產和行為稅司司長陳杰在講話中透露,該司今年要做好四項稅收政策改革工作,其中一項是:在湖北、湖南兩省開展房產稅、城鎮土地稅合并的改革試點,對企業和單位按評估值征稅。
很明顯,兩湖的這種改革試點,與目前滬渝房產稅改革試點并不相同。
有稅務專家就此表示,兩湖的改革試點,是目前稅務部門認定的未來房地產稅改革的大方向,即把現行稅制下的對房地產按“土地面積”和“房產原值扣除一定比例后的價值”征稅,改為按“市場評估值”征稅。
該專家表示,兩湖先對企業和單位房產按評估值征稅,符合先易后難的策略,因為一旦對企業、單位房產試點成功,就可以順利延伸到個人住房,解決目前對個人存量住房征稅的技術難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