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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呼和浩特7月15日電 (記者 賀勇)“12個建設項目未按期開工,1428套廉租房長期閑置未分配,36戶居民擁有私家車卻享受保障待遇,10套保障房挪作他用……”這是內蒙古審計廳對去年上半年和今年上半年全區廉租住房資金使用、管理情況審計時發現的問題。記者從近日召開的內蒙古自治區政府常務會議上獲悉,目前內蒙古正加大審計力度,確保廉租住房保障資金的安全高效使用。
審計發現財政部門、經辦部門未及時撥付、使用廉租住房保障資金1.8億元,部分盟市擠占挪用資金3366萬元,有11個盟市共8.1億元配套資金不到位,4個盟市的6個旗縣區政府從土地出讓金凈收益中少安排廉租住房保障資金1820萬元,全區除通遼以外11個盟市都未從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中提取廉租住房保障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