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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單兵突進”艱難
已經推了三年半的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目前舉步維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新聞發言人尹成基昨日表示,由于相關配套改革正在進行當中,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難以“單兵突進”。
根據統計,目前公務員和事業單位人員總數約在5000萬人。這個特殊的人群成了養老金管理體制改革的攻堅點。2009年初,山西、上海、浙江、廣東、重慶等五省市被列為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試點。三年多過去了,這一工作推進艱難。
在關于養老保險制度的眾多批評聲中,民眾反映較為強烈的公務員和事業單位人員享受與普通職工不同的養老金制度。今年公布的《社會保障“十二五”規劃綱要》(下稱《綱要》)也指出了這一現象,指出城鄉間、不同群體間社會保障待遇差距仍然較大,矛盾比較突出。《綱要》特別強調了“十二五”期間的保障公平,要求要協調平衡各項社會保障制度的待遇水平,逐步縮小相關群體的保障水平差距,使廣大人民群眾平等共享經濟社會發展成果。
但值得關注的是,在一萬多字的《綱要》中,對于“十二五”期間如何推進此項工作只有一句話,“在試點的基礎上,積極穩妥地推動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至于公務員養老保險改革,一點都沒有提及。
昨日,尹成基介紹,近年來,山西等5個試點省市前期做了大量測算論證等準備工作,但由于事業單位分類制度改革等相關配套改革正在進行中,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難以“單兵突進”。
尹成基表示,下一步,人社部將會同中央編辦、財政等部門,在事業單位分類制度、人事制度、工資分配制度、財政資金保障改革的基礎上,指導山西等5個試點省市抓緊研究擬定改革試點實施方案和相關配套政策,適時報國務院批準后實施。
上述不愿意透露姓名的社保專家表示,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推不下去確實跟事業單位分類制度進展不順利有關。
“背后是利益,難度非常大。”這位專家表示。
至于公務員的養老金制度改革,尹成基昨日表示,要按照社會保險法的要求,研究公務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問題。
去年7月1日正式實施的《社會保險法》中關于公務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規定,“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根據此前制定的試點方案,未來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方向基本與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基本一致。這一改革因此被認為是從雙軌到單軌的“并軌”之舉。
中國人民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學者李珍認為,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需要改革,但并不需要強行并軌。
李珍分析,考慮到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在結構、參量等方面的問題,當前最需要做的是對其進行改革,將個人賬戶切出去,確定基礎養老金,同時修改參量。
“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之所以推不動,是因為缺乏內在動力。它的改革應該是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改革為前提的。否則,即使勉強改成全國統一的制度,也是不經濟的,是不可持續的。”李珍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