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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年之內,由于季節的變動,會使某些社會經濟現象(一定的時間序列)產生規律性的變化,這種規律性變化通常稱之為季節變動。時間序列的變化會受到社會經濟系統中各種因素的影響。從總體上看,影響時間序列變化的因素一般可以分為三類:第一類為純粹的時間因素,如氣候、日歷天數和節假日等有關的季節性因素(用S來表示);第二類是與不同的發展階段有關的趨勢性因素(用T來表示);第三類是經濟變量有規律的相互影響,這種相互影響隨時間的延續而有規律地發展,表現在時間序列上就是有一定規律的周期波動(用C來表示)。另外,還有一些偶然性因素,如社會心理、政治因素等(用I來表示)。因此時間序列一般可以表示為:Y=T×C×I×S。為更準確地反映客觀經濟現象的本質,必須事先對季節變動因素作一定消除和調整。
季節調整就是將一個時間序列分解成以上各部分。目前世界上主要有以下兩種季節調整方法;X-11方法、貝葉斯方法。我國一般采用美國商業部普查局開發的為官方使用并在世界上有著廣泛影響的X-11季節調整程序。(摘自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統計局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