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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體來說,編制CPI目的是了解全國各地價格變動的基本情況,分析研究價格變動對經濟社會和居民生活的影響,滿足各級政府制定政策和計劃、進行宏觀調控的需要,以及為國民經濟核算提供科學依據。
在我國經濟社會生活中,價格問題歷來是各級政府關注的宏觀經濟問題和社會各界高度關注的重大民生問題。大體說來CPI主要有三個用途:
一是作為度量通貨膨脹(通貨緊縮)的一個經濟指標,為國家宏觀調控提供決策依據。通貨膨脹(或緊縮)的特征表現之一就是物價水平的持續并普遍地上漲(或下降),這個物價水平的變動一般是通過CPI來描述。因此,CPI是度量通貨膨脹(或緊縮)的一個主要指標,也是我國進行宏觀調控管理的重要參考依據。
2010年政府工作報告中強調要處理好保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調整經濟結構和管理好通脹預期的關系。既要保持足夠的政策力度、鞏固經濟回升向好的勢頭,又要加快經濟結構調整、推動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取得實質性進展,還要管理好通脹預期、穩定物價總水平。所以說,CPI是宏觀經濟分析、價格總水平監測以及制定貨幣政策、價格政策的重要參考依據。
二是用于國民經濟核算。在GDP核算中,為剔除價格因素的影響,用居民消費價格指數對現價指數進行縮減。
三是用于指數化的調整。居民消費價格指數通常用于對工資、租金、利息或稅收之類的貨幣流量進行調整,也可用于對某些貨幣資產及負債的資本價值進行調整;用于實際消費和收入的計算。居民消費價格指數可用來縮減按現價計算的支出或貨幣收入,以衡量實際消費和實際收入情況,還用于計算住戶消費支出的購買力平價。(摘自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局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