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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訊 據《華商報》報道 今年9月份,西安市環境空氣質量優良天數為28天,較去年同期減少2天。特別是優級天數僅為3天,比去年同期減少8天。雁塔區、蓮湖區、碑林區等17個責任單位被罰20萬至60萬元不等,共計罰款600萬元。
9月西安首要污染物仍為可吸入顆粒物(PM 10),月平均濃度為0 .092毫克/標立方米,與2011年9月份相比上升了31.4%。各區縣、開發區中上升幅度較大的前3個區縣是:雁塔區,上升59 .3%;蓮湖區,上升46 .6%;碑林區,上升39 .4%。此外,新城區、灞橋區、未央區、閻良區、臨潼區、長安區等單位的空氣質量均同比下降。
據了解,造成空氣質量下降的主要原因有:一是霧天等不利氣象因素影響,大氣環境對污染物的擴散能力下降。9月份有2天為輕微污染(23日和24日),當天均為霧天;二是機動車保有量繼續增加,機動車排氣污染更加突出;三是揚塵污染問題出現反彈,一些區域防治工作落實不到位,產生的揚塵污染嚴重影響區域環境空氣質量。
按照《西安市環境空氣質量管理考核暫行辦法》(市政發〔2011〕60號)相關規定:“區縣、開發區月度二級以上優良天數與上年同期對比,每減少一天罰繳20萬元,每增加一天獎勵25萬元。且從2011年10月起全部參與考核。”2012年9月份對17個區、開發區環境空氣質量優良天數考核情況為:合計罰繳600萬元,無獎勵。其中蓮湖區、臨潼區、高新區同比優良天數均減少3天,分別罰繳6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