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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委員會4日發布公告提示說,對部分新款公交車和重型卡車執行“歐6”排放標準的法規,已從2012年12月31日起正式生效。這意味著歐盟進一步加大了對相關車輛污染物排放的控制力度。
按照“歐6”標準,歐盟境內部分公交車和重型卡車尾氣中的氮氧化物和顆粒物含量要比此前執行的“歐5”標準分別降低80%和66%。
歐盟委員會在公報中強調說,針對相關汽車排放的新措施不僅有利于人體健康和環境保護,對歐盟汽車業也有積極意義,因為與這一排放標準銜接的是一整套測試程序和標準,這會有助于歐盟汽車業擴大產品出口。
歐洲議會于2008年12月通過了歐盟委員會提出的“歐6”汽車排放標準,歐盟各成員國此后相繼通過了有關這一新標準的議案。公報還指出,歐盟的汽車排放立法今后會更簡便,相關法規的生效速度會更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