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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財政局、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北京市委宣傳部:
鑒于財稅〔2010〕29號和財稅〔2011〕27號文件已公布的部分轉制文化企業的名稱發生變更,考慮其主營業務并未發生變化,同意名稱變更后的企業繼續按照財稅〔2009〕34號文件的規定享受相關稅收優惠政策(名單附后)。同時,將名稱變更前的中國出版集團有限公司、人民文學出版社、商務印書館、中華書局、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中國美術出版總社、中國美術出版社、人民音樂出版社、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東方出版中心、中國對外翻譯出版公司、現代教育出版社、華文出版社從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轉制文化企業名單中剔除。
特此通知。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中宣部
2013年4月9日
附件:
名稱變更后繼續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轉制文化企業名單
中國出版集團公司
人民文學出版社有限公司
商務印書館有限公司
中華書局有限公司
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有限公司
中國美術出版總社有限公司
人民美術出版社有限公司
人民音樂出版社有限公司
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有限公司
東方出版中心有限公司
中國對外翻譯出版有限公司
現代教育出版社有限公司
華文出版社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