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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遲遲未出臺上海自貿區金融政策細則,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辦公廳主任隆國強30日在北京表示,該項政策細則的出臺不宜倉促,但是根據國際經驗,首先應實現長期跨境資本可兌換項目的開放。“如目前試行的負面清單及準入前國民待遇,實際上就是對資本跨境進入的放開”。
隆國強是在昨日由國務院新聞辦召開的上海自貿區吹風會上做出的上述表態。
興業銀行首席經濟學家魯政委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表示,自貿區的核心是貿易,因此,改革的突破口應該是政府的職能改革,上述提及的負面清單及準入前國民待遇就是具體的表現。當然,貿易連帶的結算和資本項目可自由兌換就具體體現在金融領域的改革。
前瑞士蘇黎世銀行北京首代劉志勤昨日對記者表示,自貿區的金融改革是一個復雜的問題,需考慮放開后的風險防范問題,因此,這是一個漸進的過程,短期內無法實現。
“當前似乎在業界和監管層都達成了一個共識,那就是放開私人銀行的準入門檻,在自貿區試點,然后再推向全國。” 劉志勤表示。
實際上,《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總體方案》中明確提出,允許符合條件的民營資本與外資金融機構共同設立中外合資銀行。此舉被外界普遍認為是為民營資本進入銀行業打開了大門。
劉志勤表示,試點私人銀行可在區內進行貿易結算、實現資金流通和劃撥、貸款融資和金融衍生品的服務,目的是打破金融壟斷,通過私人銀行的介入來化解銀子銀行的風險,讓銀子銀行逐漸實現陽光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