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解讀
- 經濟發展
- 社會發展
- 減貧救災
- 法治中國
- 天下人物
- 發展報告
- 項目中心
|
記者近日從科技部獲悉,國家有關部門正在對首批10家創新型產業集群試點進行評估,并對61家試點(培育)單位進行深度考察。科技部有關人士透露,科技部正在會同有關部門完善相關政策體系和運行機制,培育和發展全國70余家創新型產業集群,積極促進戰略性新興產業的發展,預期在“十二五”末,使近100家創新型產業集群和集群內的新興產業對全國工業的轉型升級產生牽引和帶動作用。
業內人士表示,創新型產業集群將在技術、人才和資金等方面獲得扶持,新一代信息技術、節能環保、新能源等七大板塊上市公司將受益。
科技部有關負責人在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采訪時表示,科技部在2011年就啟動了創新型產業集群試點的“海選”程序,組織實施了創新型產業集群工程,重點在全國開展創新型產業集群建設試點工作,計劃在五年內產值超千億元,成為區域支柱產業。申報創新型產業集群獲批后,將從國家層面大規模匯聚和配置與該產業相關的科研資源、創新資源等向試點聚集,每個產業集群每年將獲得5000萬元到1億元的專項資金,連續支持5年。
“當時,共有30個省市申報了70多個創新型產業集群項目,并在同年12月初步審核通過了41個國家級創新型產業集群的試點培育名單。經過2012年的調研與審核評定工作,最終確定了此次首批10個產業集群。”科技部火炬中心常務副主任張志宏表示。
據了解,科技部制定的《創新型產業集群試點認定管理辦法》對創新型產業集群的試點認定和組織管理做出了規定;而評價體系共分三大一級指標、12項二級指標,分別包括集群創新發展的政策體系、集群收入總計、主導產品的國內市場占有率、企業平均R& D投入占銷售收入比等。
近日,科技部召集首批10家集群試點建設單位的代表,分別就各集群建設情況及發展規劃進行了匯報和交流,火炬中心與省級科技部門和地市級政府就共同建立集群試點推進機制提出了書面建議。
“我們的集群目前形成了包括上游地球空間信息數據獲取、中游數據處理加工與運營服務、下游系統集成及應用服務等在內的相對完整的產業鏈條,2011年集群總收入200億元,2012年集群收入350億元,同比增長75%。”武漢東湖地球空間信息及應用服務產業集群有關人士表示。
記者從深圳下一代互聯網產業集群了解到,該產業集群大力促進產業鏈、產業間和區域聯動,力爭通過產業集群建設,推動深圳成為我國乃至東南亞互聯網產業發展的領先城市,同時在寬帶移動通信、三網融合、下一代互聯網有效覆蓋等方面成為我國下一代互聯網應用示范城市,預計到2015年集群產業將保持約30%增長,達到1600億元,實現銷售收入超百億元企業2至3家,超10億元企業5至8家,超億元企業30至40家。
據了解,科技部將根據產業集群所處的不同區域、不同領域、不同發展階段,按照“舉一帶二建三促四”的思路有序推進創新型產業集群建設。“舉一”即舉起一面旗幟。把10個創新型產業集群試點作為推進、帶動、輻射集群建設與發展的旗幟。通過交流、觀摩、開展跟蹤和評估,及時總結經驗、探索規律,樹立和推廣成功模式。“帶二”即探索兩類模式。針對61個試點(培育)單位,按照傳統產業轉型升級和新興產業培育發展的二類不同定位,指導集群規劃、完善運行機制、健全服務體系,遴選具有成長潛力的產業集群,開展第二批試點建設。“建三”即推進三個體系。一是建立常態工作體系;二是修訂完善指標體系;三是完善科技服務體系,健全集群產業鏈,強化各類機構的協同創新,提升服務能力,建立高效、便捷、經濟的產業鏈協同機制。“促四”即促進四個結合。一是把集群建設理論和試點實踐相結合,二是把集群試點培育與試點建設相結合,三是把集群試點工作與政策資源相結合,四是把集群試點推進與評估淘汰相結合。根據集群數據統計和試點成效,進行年度監測、評價和驗收;對納入試點建設的產業集群實施末位淘汰;對納入試點培育 的 , 給 予 適 時 指 導 , 促 進 其 科學、規范和快速發展。
記者從工業和信息化部規劃司了解到,工信部也將進一步完善有關支持戰略性新興產業的政策,支持創新型產業集群的發展。工信部有關研究報告指出,傳統產業的優化升級迫切需要戰略性新興產業的牽引和帶動,工業轉型升級的重要方向之一就是培育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工信部將與相關部門形成政策協調,積極促進產業集群和新興產業的發展,力爭在“十二五”末使新興產業成為工業轉型的重要支撐。
中信證券等多家機構的有關分析師表示,科技部等相關部委將在技術、人才和資金上積極支持創新型產業集群,而70多家產業集群基地的產業主要集中在新一代信息技術、節能環保、新能源等七大戰略性新興產業,所以這七大板塊的上市 公 司 將 受 益 于 中 長 期 的 政 策 利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