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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啟動2013年度亞洲開發銀行貸款項目利差減免申報工作的通知
財國際[2014]19號
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有關項目單位
為鼓勵地方財政和項目單位(以下簡稱“借款單位”)及時還款,我司將啟動2013年度亞洲開發銀行(以下簡稱亞行)貸款項目利差減免工作。減免工作將繼續采取先由借款單位主動申報、再由我司按規定審核和實施減免的程序進行。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減免條件
(一)減免范圍
亞行給予利差減免的所有貸款項目在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間的還款。
(二)減免條件
1、對于符合減免范圍的項目,借款單位必須在上述期間內及時償還本金、利息和承諾費;并且
2、對于符合減免范圍的項目,必須截至2013年12月31日對我部沒有欠款。
二、減免原則
(一)亞行對我國的利差減免原則
當我國所有貸款項目都按時還款時,亞行對于特定期間內的貸款項目按規定幅度減免利息。
(二)我部對地方和項目單位的利差減免原則
1、只要借款單位對我部按時足額還款,對于單個貸款項目,我部即把亞行在該項目下對我部的減免優惠全部給予借款單位,減免金額計算與亞行一致;對于打捆貸款項目,減免金額按照子項目貸款金額占整個項目貸款總額的比例進行分攤。
2、對于借款單位在賬單注明的還款日期后15日(含)內付款到賬的項目,按亞行減免金額的100%予以減免;對于超過還款日期后15日,但在30日(含)內付款到賬的項目,按亞行減免金額的50%予以減免;對于超過還款日期30日付款到賬的項目,不予減免。
(三)減免金額劃轉方式
減免金額原則上直接用于沖減同一貸款項目的未來到期債務。對于未來到期債務不足以抵減減免金額的項目,不足抵減部分將返還至借款單位指定賬戶;若借款單位為財政部門,不足抵減部分劃入其指定的還貸準備金賬戶。
三、申報注意事項
(一)利差減免申報材料
利差減免申報材料包括《亞行貸款項目利差減免申報表》(加蓋公章的原件及數據光盤)、我部開具的賬單和借款單位實際付款憑證的復印件。
收到本通知后,請登陸財政部官方網站國際司子網站(http://gjs.mof.gov.cn)“政策發布”欄目下載該電子表格(該申報表應在“啟用宏”的狀態下填寫才能有效)。
(二)《亞行貸款項目利差減免申報表》的填寫要求
1、嚴禁涂改、偽造相關材料。對于弄虛作假的單位,我司將取消其參評資格,并予以通報批評;
2、關于申報范圍。此次申報只針對亞行貸款項目。以下情況將不在申報之列:(1)已經提前償還完畢的項目;(2)各單位所申報的項目應是本單位作為直接債務人的項目,不包括本單位作為擔保人的項目;
3、關于實際付款日。《亞行貸款項目利差減免申報表》中所指的實際付款日以銀行付款憑證上注明的日期為準。如果一份賬單分幾次付清,應按報表格式逐筆填明付款時間、付款幣別及付款金額,報表將自動計算出加權的還款日期。
(三)申報材料的報送
請將《亞行貸款項目利差減免申報表》(原件及數據光盤)、相關賬單及付款憑證復印件寄至我司資金處,請在信封右上角注明“利差減免材料”。
聯系人:財政部國際司資金處李雙
郵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區三里河南三巷三號,郵編100820。
四、申報時限
請務必于2014年5月10日前將相關材料寄至我司,逾期將不再受理。(據財政部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