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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做好2015年農業部部門預算編制工作,農業部特印發2015年農業部部門預算項目指南。具體內容如下:
附件7
農產品促銷項目指南
一、項目目標
農產品促銷項目,旨在幫助農產品生產經營者搞好產銷銜接,強化營銷宣傳推介,促進區域性、季節性、結構性農產品滯銷問題的解決,促進優勢農產品擴大出口,促進大宗農產品和特色農產品拓寬市場銷路,推進農業品牌建設,更有效地占領國際市場。
二、項目內容
(一)展覽促銷。支持農業部共同主辦或作為支持單位、具有全國性或區域性影響的農業綜合展會或專業展會,支持農產品大型展示促銷活動,為相關行業生產、流通、加工、貿易企業提供促銷服務平臺;支持組織國內農產品生產、加工、貿易企業統一參加國外大型農業展會,擴大宣傳推介,開拓國際市場。
(二)網絡促銷。支持維護完善全國統一的農產品促銷網絡公共服務平臺,組織收集、整理、分析、發布各地農產品預供求與價格等信息,進行農產品網上展示,提供網上對接產銷服務,發展農產品電子商務。
(三)應急促銷。針對市場突發波動造成較大范圍、較強程度的農產品滯銷問題,支持開展應急促銷活動,動員組織主銷區采購商前往事發地區與當地專業合作社、經紀人、專業大戶等進行產銷對接,落實購銷訂單,建立穩定銷售渠道和長期協作關系。培育農產品經銷商,有效應對賣難問題。
(四)促銷宣傳。支持組織利用公共媒體,開展農產品促銷專題宣傳推介活動,加大對優勢產區農產品產銷情況的宣傳力度,幫助提高市場知名度,培育和打造名牌農產品,引導和擴大消費。
(五)產銷研判。支持開展產銷形勢研商,加強國內外農產品市場需求變化和運行走勢分析,加強農產品產銷銜接模式分析研究,為生產經營者確定目標市場、有效組織促銷活動提供服務。
(六)品牌建設。堅持各地以“三品一標”為基礎,支持創建培育農產品區域公用品牌,打造一批質量水平高、提高較強國際競爭力的農業知名品牌。
三、實施區域
項目覆蓋區域為全國各省、區、市農業系統。
四、資金使用方向
展覽促銷項目資助范圍可包括展會宣傳、資料印刷、展商邀請、展位費補貼、公共布展、產品推介、籌備會議及展會公務活動等項開支。網絡促銷項目資助范圍可包括信息采集、數據整理、分析預測、對外發布及促銷網絡平臺建設、運行維護等項開支。應急促銷項目資助范圍可包括產銷對接會客商邀請與接待、對接會組織、產地對接及實地考察差旅費等項開支。宣傳促銷項目資助范圍可包括產銷資料收集、促銷節目制作、播出時段補貼等項開支。產銷研判項目資助范圍可包括實地調查、情況收集、座談分析、專家會商及調研差旅費等項開支。品牌建設項目資助范圍可包括產品資料收集、分析比對、專家會商及品牌調查差旅費等項開支。
五、申報條件和數量
申請農產品促銷資助項目的單位包括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農業部直屬事業單位、國家級農業協會(組織)等。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依法取得法人資格;
(二)本單位具有農產品市場流通相關職能且有開展農產品促銷活動的條件;
(三)具有健全的財務管理制度和良好的財務管理記錄;
(四)對將要承擔的促銷項目有明確的實施計劃和工作安排。
(五)國際市場促銷項目還要求組織單位在行業中要有影響力,有組織出國參展的經驗,熟悉中國農產品在展會舉辦國的消費等情況。
(六)原則上每個單位申請1-2個項目,且其中國際市場促銷項目不超過1個。
六、申報程序與有關要求
省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部屬事業單位與行業協會根據本指南要求,認真填寫相關材料,統一組織通過農業財政項目管理系統完成電子申報。項目確定后,請將申報文件、項目申報書(格式見附件)及相關材料(單位有關證明性文件或營業執照復印件)寄農業部市場與經濟信息司(2份)。
地 址:北京市朝陽區農展南里11號,郵編:100125,農業部市場與經濟信息司流通促進處和財務司,同時將上述文件電子版材料發送到電子郵箱。
聯系人:農業部市場與經濟信息司流通促進處 張國
電 話:010-59192631,010-59193147(傳真)
E-mail:scsscc@agri.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