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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做好2015年農業部部門預算編制工作,農業部特印發2015年農業部部門預算項目指南。具體內容如下:
附件13
(出口促進)項目指南
一、項目目標
緊緊圍繞服務國內農業產業發展和國家經濟發展戰略目標,統籌利用好兩個市場、兩種資源,根據農業部黨組關于農業國際合作的統一部署,完善農業貿易促進體系建設,大力推動農產品海外推介,促進優勢特色農產品出口,提高農產品國際市場競爭力,帶動農業發展與農民增收。
二、項目內容和資金使用方向
(一)項目內容
1.參加境外國際著名農業展覽會和展銷會。一是優勢農產品海外推介,支持參加國際著名涉農展銷會,打造國家展團。二是配合自貿區建設開拓海外市場,組織國家展團參加新建自貿區伙伴國的知名農業展會。三是落實國家領導人出訪后續行動,組織企業赴相關國家參加農業展會,開展農產品貿易促進活動。
2.開展優勢農產品出口示范和品牌建設。一是支持重點出口?。▍^、市)依托出口農產品生產基地,鼓勵和帶動重點企業及行業協會開展農產品出口促進,包括開展出口示范布點試驗、產品促銷、目標市場開拓等。二是推進實施農業品牌戰略,加強特色農產品品牌建設和保護,鼓勵和引導企業強化品牌發展定位、品牌識別設計和品牌運作籌劃,打造農業國際知名品牌。
3.農產品境外展示窗口建設、產品推介及廣告宣傳。一是支持重點出口?。▍^、市)農產品進出口企業在境外建立優質農產品展示窗口,推動其完善管理、優化服務、強化宣傳、擴大影響,以提升中國出口農產品整體形象。二是針對目標市場特點組織專場推介活動,拓展直銷渠道,組織廣告宣傳,以進一步推進出口促進渠道建設,打造自主、高效、直達的農產品國際市場通道。
4.國際性農業展會管理及貿促體系建設。主要支持國際農業展會管理與信息統計系統運行維護,收集整理國內國際農業參展商、采購商信息,推進農業貿易促進體系建設、行業管理及專項管理等。
(二)資金使用方向
項目經費主要用于境外辦展或參展單位的展位租賃、搭建、宣傳資料制作、印刷、展會翻譯、咨詢服務等;用于出口型企業在華開展布點試驗、優勢調研、技術交流;用于在美國、歐盟、俄羅斯等國家和地區建設展示窗口、直銷渠道及開展廣告宣傳;用于國際農業會展管理與信息統計系統運行維護及項目管理等。
三、申報條件
(一)具有所申報領域的相關資質、技術水平、設備條件、管理能力,企業還需要依法取得企業法人資格;
(二)長期專門從事農業外事外經外貿業務,具有從事農業國際合作的機構和專業人員,對開展農業國際合作和農產品貿易促進活動有明確的工作安排和合理計劃;
(三)具有健全的財務管理制度和良好的財務管理記錄,近五年無違法違規違紀行為;
(四)未拖欠應繳還的財政性資金。
四、申報程序及要求
(一)請有關主管部門(單位)根據本項目指南,組織指導項目單位抓緊編制項目申報書(格式附后)。
項目申報書必須對2014年項目執行進展及下一步進度安排、項目任務來由、項目年度目標和預期效益、可量化的成果指標、項目內容及規模、資金估算、時間進度、項目承擔單位情況、人員分工、涉及的相關單位、事項及申請資金經濟分類明細表、匯總表等做出說明。
(二)請項目單位將申報文件以財(計財)字號文件報送農業部國際合作司(1份),并抄送部貿促中心(1份),并登陸農業部財政項目管理系統,填報項目申報材料。逾期申報不予受理。
(三)地方單位申報農產品促銷(出口促進)項目,由省(區、市)農業行政主管部門統一組織報送項目申報書。
聯 系 人:劉啟正
電 話:010-59194627
傳 真:010-59194571
地 址:北京市朝陽區農展南里11號 郵編:100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