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做好2015年農業部部門預算編制工作,農業部特印發2015年農業部部門預算項目指南。具體內容如下:
附件30
農業技術試驗示范
(農機)項目指南
一、項目目標
圍繞糧棉油糖等主要農作物及優勢特色產業發展,在重點區域因地制宜開展示范區建設,創新、集成、示范主要糧食作物生產全程機械化、主要經濟作物生產機械化技術和保護性耕作技術,推進傳統精耕細作與現代物質技術裝備相輔相成,實現作物品種、栽培技術和機械裝備的集成配套,推動項目區成為農機化科技綜合集成的應用基地、管理服務機制的創新基地和現代化農業的示范基地,加快農業發展方式轉變,提高農機化水平,促進糧食增產、農民增收和農業可持續發展。
二、項目內容和實施區域
(一)主要農作物生產全程機械化示范
1.糧食作物生產全程機械化創建
(1)建立糧食作物生產全程機械化示范片。以成熟的全程機械化生產模式組裝集成、集中連片、示范推廣、對比試驗,促進每個項目縣水稻(或玉米)連片示范面積不少于2萬畝,示范片耕種收綜合機械化水平超過98%,機械植保、烘干等能力滿足生產需要,引導帶動項目縣水稻(或玉米)耕種收綜合機械化水平提高。
(2)形成糧食作物全程機械化生產模式。在總結示范片經驗的基礎上,從工藝流程、技術要點、作業規范、機具選配、服務方式等方面進行總結,形成適合全縣推廣的全程機械化主要生產模式以及各生產環節機具配套方案和作業規范,示范帶動周邊同類地區同類作物生產全程機械化水平的提高。
(3)培育壯大農機社會化服務組織。示范片的農機作業任務主要由農機合作社或家庭農場等農機社會化服務組織來承擔,通過作業補貼、培訓指導等方式,每個項目縣重點培育3~5個發展糧食作物全程機械化生產的農機社會化服務組織。
在北方稻區重點開展單季稻生產全程機械化示范;在長江中下游及西南稻區重點開展稻麥輪作區和稻油輪作區水稻生產全程機械化示范;在南方雙季稻區重點開展稻稻輪作區水稻生產全程機械化示范。在東北等地區重點開展一年一熟春玉米生產全程機械化示范;在華北及黃淮海等地區重點開展一年兩熟夏玉米生產全程機械化示范。
2.經濟作物生產機械化技術示范
(1)建立經濟作物生產機械化示范片。集中連片、示范推廣、對比試驗相對成熟的機械化生產模式,促進每個項目縣油菜(或棉花、甘蔗、馬鈴薯)連片示范面積不少于1萬畝,油菜、馬鈴薯示范片種植、收獲機械化水平均超過80%,棉花、甘蔗示范片收獲機械化水平均超過80%。引導帶動項目縣油菜(或棉花、甘蔗、馬鈴薯)耕種收綜合機械化水平提高。
(2)形成經濟作物機械化生產模式。在總結示范片經驗的基礎上,從工藝流程、技術要點、作業規范、機具選配、服務方式等方面進行總結,形成適合全縣推廣的較為成熟的經濟作物機械化生產模式以及各生產環節機具配套方案和作業規范,示范帶動周邊同類地區同類作物生產機械化水平的提高。
(3)培育壯大農機社會化服務組織。示范片的農機作業任務主要由農機合作社或家庭農場等農機社會化服務組織來承擔,通過作業補貼、培訓指導等方式,每個項目縣重點培育3~5個發展經濟作物機械化生產的農機社會化服務組織。
在南方地區重點開展旱油兩熟油菜生產機械化技術示范;在長江中下游重點開展稻油兩熟或兩年三熟油菜種植和收獲機械化技術示范;在新疆等棉花產區重點開展棉花收獲機械化技術示范;在南方甘蔗產區重點開展甘蔗收獲機械化技術示范;在內蒙古等馬鈴薯產區重點開展馬鈴薯種植、收獲機械化技術示范。
3.主要農作物生產全程機械化技術創新研究和項目管理
一是開展技術優化、組裝集成和技術咨詢、培訓、操作規程制定及機具選型等工作,推進農機農藝融合,建立和完善生產全程機械化技術體系。二是組織開展關鍵技術研究攻關,加強對項目縣的技術指導,提出適合當地實際的技術模式,在歸納總結各地實踐的基礎上,分作物分區域提出主要農作物生產全程機械化技術指導意見。加強并發揮農業部主要農作物生產機械化專家作用,跟蹤分析國內外先進適用農機化新技術、新機具的研發和使用情況,提出有關政策建議,加快示范推廣。三是組織開展主要農作物生產全程機械化示范工作部署、動員、研討和總結等,編印聲像資料和培訓教材,開展技術引進交流、基層調研、檢查驗收、服務協調等工作。
(二)保護性耕作技術創新與集成示范
1.以保護性耕作技術為基礎,圍繞翻松旋結合的輪耕技術、合理耕層構建、提升地力、精量播栽、殘膜回收、秸稈還田等技術,重點在我國的糧棉油主產區及生態脆弱區,開展推進農業永續發展的現代土壤耕作技術與裝備試驗示范,形成標準化、系列化、機械化的現代土壤耕作技術模式與技術規范,實現高產高效與資源生態永續利用,為大面積生產應用提供支撐。項目突出解決當前農業生產中的急迫性、關鍵性問題,實施范圍由原來北方旱作區為主,向全國范圍8個類型區擴展;技術內容由原來生態保護為主,向生態保護與作物增產相結合轉變;推廣方式由原來以技術推廣為主,向技術集成、中試轉化和試驗示范轉變;目標任務由提高耕地質量為主,向提高耕地質量、耕作質量和農田生態功能轉變。擬建立38個示范縣,每縣(基地)集成保護性(土壤)耕作技術1至2套,培訓技術骨干、農機手以及農業規模經營主體300人次以上。
(1)東北一熟區。針對土壤有機質下降、土壤耕層變淺、風蝕水蝕和播種質量不高等關鍵問題,繼續開展保護性耕作技術試驗示范,進行玉米、大豆留茬越冬、精量播種與株行距配置、深松及免耕一體化技術集成配套;開展水稻帶狀旋耕技術集成示范,促進黑土地農田保育。擬建設7個示范縣,每縣示范面積1-2萬畝,并建立不同技術模式的對比試驗田;每縣制定1至2套實用的技術規范,形成《XXX技術使用手冊》。
(2)黃淮海兩熟區。針對秸稈焚燒、地下水位降低和土壤有機質下降、土壤耕層變淺等問題,結合保護性耕作,開展免耕播種與秸稈還田優化配置、灌溉制度優化、抗旱穩產、耕作改制與土壤耕作技術配套集成示范,促進高產穩產。擬建設8個示范縣,每縣示范面積5000-10000畝,并建立不同技術模式的對比試驗田;每縣制定1至2套實用的技術規范,形成《XXX技術使用手冊》。
(3)西北地區。針對覆膜播種、殘膜污染、水土流失和風沙治理等關鍵問題,開展保護性耕作與覆膜栽培方式相互適應、秸稈還田與地力提升相結合,深松整地、覆膜耕作、一膜多用、帶狀土壤耕作及殘膜回收技術機具集成示范,減緩農田污染,減輕沙塵危害。擬建設8個示范縣,每縣示范面積5000-10000畝,并建立不同技術模式的對比試驗田;每縣制定1至2套實用的技術規范,形成《XXX技術使用手冊》。
(4)南方水旱輪作區。針對秸稈量大、秸稈焚燒、化肥過量施用、土壤板結粘重等關鍵問題,以保護性耕作理念,開展旱地小麥秸稈、油菜秸稈、棉花秸稈等還田耕整地與播栽技術相結合、水田水稻秸稈還田耕整地與播栽技術相結合、小麥、油菜、水稻、棉花等秸稈還田與收集利用技術集成示范,培肥地力,改良土壤結構,防止土壤退化。擬建設3個示范縣,每縣示范面積5000-10000畝,并建立不同技術模式的對比試驗田;每縣制定1至2套實用的技術規范,形成《XXX技術使用手冊》。
(5)南方雙季稻區。針對秸稈量大、秸稈焚燒、晚稻栽植困難和水田養護等關鍵問題,開展早稻秸稈還田與晚稻機插秧、旋松免翻技術裝備組合、雙季連作水田耕作養護與犁底層養育保護、激光平地技術集成示范,促進高產高效。擬建設1個示范縣,每縣示范面積5000-10000畝,并建立不同技術模式的對比試驗田;每縣制定1至2套實用的技術規范,形成《XXX技術使用手冊》。
(6)南方丘陵山區。針對深泥腳田耕作、冷浸田耕作、間套作勞動強度大和耕作質量不高等關鍵問題,開展丘陵旱地機械化耕作質量提升、丘陵冬水田機械化耕作技術應用、間套作機械化耕作技術集成示范,實現輕簡化栽培。擬建設5個示范縣,每縣示范面積5000-10000畝,并建立不同技術模式的對比試驗田;每縣制定1至2套實用的技術規范,形成《XXX技術使用手冊》。
(7)北方生態脆弱區。針對過度耕作、水土流失和風沙治理等關鍵問題,以保護性耕作為核心,開展免耕覆蓋水土保持保護性耕作技術、帶狀耕種、冬閑期農田留膜留茬覆蓋技術集成示范,增強農田抗御風蝕和蓄水保土能力。擬建設4個示范縣,每縣示范面積5000-10000畝,并建立不同技術模式的對比試驗田;每縣制定1至2套實用的技術規范,形成《XXX技術使用手冊》。
(8)鹽漬土壤區。針對土壤退化、產量降低等關鍵問題,開展工程改堿壓鹽技術、耕作壓鹽技術、激光平地技術集成示范,保護和恢復耕地質量。擬建設2個示范縣,每縣示范面積5000-10000畝,并建立不同技術模式的對比試驗田;每縣制定1至2套實用的技術規范,形成《XXX技術使用手冊》。
2.建立10個保護性耕作試驗監測基地。2014年建立的10個監測基地繼續開展保護性耕作技術與傳統耕作技術比對試驗研究與應用效果監測,主要包括作物長勢、產量、投入產出、留茬高度、秸稈覆蓋量、土壤墑情、土壤成分、風蝕水蝕等情況監測。安排專崗建設保護性耕作數據庫,開展長期性研究。每個基地面積不少于5000-10000畝,并建立不同技術模式的對比試驗田;每個基地制定1至2套實用的技術規范,形成《XXX技術使用手冊》。
3.保護性耕作技術創新與集成研究。在保護性耕作探索性研究與示范的基礎上,深入分析現代土壤耕作技術實現高產高效的主要影響因素,研究提出提高耕作播栽質量的方法措施、實現輕減栽培、農田保育、高產穩產的技術模式等。通過產學研協作攻關,開展技術模式篩選與集成,機具選型、優化、中試與創新改進,技術標準與規范制定。
4.加強項目管理。指導項目區開展保護性耕作技術創新與集成示范跟蹤調查、標準制定和機具選型,開展項目技術指導、培訓交流、檢查評估和考核驗收等工作,深入推進技術研究與交流,進一步規范項目實施管理,促進我國保護性耕作向更大范圍發展,促進建設可持續農業。
三、申報條件和數量
(一)主要農作物生產全程機械化示范
1.申報條件
(1)項目縣應優先選擇列入《全國優勢農產品區域布局規劃》(2008~2015年)的水稻、玉米、油菜、棉花、甘蔗和馬鈴薯主產區的生產大縣。
(2)項目縣主要農作物耕種收綜合機械化水平達到70%以上。具有集中連片、適合機械化作業的耕地條件,農田基礎設施較好。
(3)項目縣應具有能承擔示范片任務、集土地規模經營和農機作業服務于一體的農機合作社或家庭農場等經營主體,具體承擔示范片作業任務的農業經營主體數量不超過5個。
(4)項目縣政府對農機化工作重視,農機化管理和技術推廣機構健全。土地流轉、規模化經營發展快,農機作業服務組織化程度較高。
(5)技術創新研究和項目管理主要以部屬事業單位、農業科研院所等具有創新研究實力和管理經驗的單位為主。
2.申報數量
(1)糧食作物生產全程機械化示范縣33個
水稻生產全程機械化示范縣20個:遼寧1個、吉林1個、黑龍江1個、江蘇2個、浙江2個、安徽1個、湖北2個、湖南3個、廣東1個、廣西2個、重慶1個、四川1個、貴州1個、云南1個。
玉米生產全程機械化示范縣13個:北京1個、天津1個、河北1個、山西1個、內蒙古1個、吉林1個、黑龍江1個、安徽1個、河南1個、陜西1個、甘肅1個、新疆1個、青島1個。
(2)經濟作物生產機械化技術示范縣15個
油菜生產機械化技術示范縣5個:江蘇1個、安徽1個、湖北1個、湖南1個、四川1個。
棉花生產機械化技術示范縣3個:山東1個、湖北1個、新疆1個。
甘蔗生產機械化技術示范縣3個:廣東1個、廣西2個。
馬鈴薯生產機械化技術示范縣4個:內蒙古1個、云南1個、西藏1個、甘肅1個。
(二)保護性耕作技術創新與集成示范
1.申報條件
(1)當地政府、管理干部、技術人員和農民對保護性耕作技術認知度較高,有全縣整體推進的積極性和措施。
(2)政府對農機化工作重視,農機化管理和技術推廣機構健全,農業機械化基礎較好。
(3)有較強的技術力量和技術依托單位,土地流轉、規模化經營發展快,農機作業服務組織化程度較高,能夠確保項目任務完成。
(4)省級或市級有支持、已完成竣工驗收的《保護性耕作工程建設規劃(2009—2015年)》示范縣優先安排。
(5)技術創新與集成研究以及項目管理以有關事業單位、農業科研院所等具有創新研究實力和管理經驗的單位為主。
2.申報數量
(1)保護性耕作技術創新與集成示范示范縣38個。東北一熟區7個,黃淮海兩熟區8個,西北地區8個,南方水旱輪作區3個,南方雙季稻區1個,南方丘陵山區5個,北方生態脆弱區4個,鹽漬土壤區2個,示范縣數量安排詳見下表。
2015年保護性耕作技術創新與集成示范示范縣安排計劃表
單位:個
省份 |
示范縣小計 |
東北一熟區 |
黃淮海兩熟區 |
西北地區 |
南方水旱輪作區 |
南方雙季稻區 |
南方丘陵山區 |
北方生態脆弱區 |
鹽漬土壤區 |
合計 |
38 |
7 |
8 |
8 |
3 |
1 |
5 |
4 |
2 |
河北 |
3 |
|
2 |
|
|
|
|
1 |
|
山西 |
3 |
|
2 |
|
|
|
|
1 |
|
內蒙古 |
1 |
1 |
|
|
|
|
|
|
|
遼寧 |
2 |
2 |
|
|
|
|
|
|
|
吉林 |
2 |
1 |
|
|
|
|
|
|
1 |
黑龍江 |
3 |
3 |
|
|
|
|
|
|
|
江蘇 |
1 |
|
|
|
1 |
|
|
|
|
浙江 |
1 |
|
|
|
|
|
1 |
|
|
安徽 |
1 |
|
|
|
1 |
|
|
|
|
福建 |
1 |
|
|
|
|
|
1 |
|
|
山東 |
2 |
|
1 |
|
|
|
|
|
1 |
河南 |
2 |
|
2 |
|
|
|
|
|
|
湖南 |
1 |
|
|
|
|
1 |
|
|
|
重慶 |
1 |
|
|
|
|
|
1 |
|
|
四川 |
1 |
|
|
|
1 |
|
|
|
|
貴州 |
1 |
|
|
|
|
|
1 |
|
|
云南 |
1 |
|
|
|
|
|
1 |
|
|
陜西 |
3 |
|
|
2 |
|
|
|
1 |
|
甘肅 |
3 |
|
|
2 |
|
|
|
1 |
|
寧夏 |
1 |
|
|
1 |
|
|
|
|
|
新疆 |
2 |
|
|
2 |
|
|
|
|
|
新疆兵團 |
1 |
|
|
1 |
|
|
|
|
|
青島 |
1 |
|
1 |
|
|
|
|
|
|
(2)保護性耕作試驗監測基地10個。河北、山西、內蒙古、遼寧、黑龍江、山東、河南、陜西、甘肅、青島各1個,均為2014年立項實施的縣。
五、資金使用計劃
(一)項目縣資金標準
1.主要農作物生產全程機械化示范縣每縣中央投入資金不超過50萬元,其中甘蔗、棉花生產機械化技術示范項縣每縣中央投入資金不超過80萬元。
2.保護性耕作技術創新與集成示范每縣30-50萬元,每個監測基地15-20萬元。
3.各示范縣按上述標準,結合承擔的工作任務等提出申報資金數量,我部統籌研究確定。
(二)項目縣資金用途
1.項目縣中央資金主要用于開展技術指導、培訓宣傳和作業補助,支出比例大致為4∶3∶3。其中技術指導主要用于對比試驗、數據采集和分析、研究、機具租賃、相關模式和規范等研究制定以及項目總結等;培訓宣傳主要用于對技術骨干、農機手和實施區農民的技術培訓,以及開展示范效果宣傳及展示等;作業補助主要用于示范片的農機合作社、家庭農場等農機服務組織的生產補貼。
2.保護性耕作試驗監測基地中央資金主要用于試驗與監測基地建設和開展監測、分析、研究、生產補貼等。
六、申報程序及相關要求
(一)請各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兵團)農機化主管部門組織指導項目承擔單位,認真編制項目申報書(主要農作物生產全程機械化示范項目申報書格式見附件30—1,保護性耕作技術創新與集成示范項目申報書格式見附件30—2),并按項目類型(作物類別)匯總各項目縣申報書中的申請資金經濟分類明細表,形成全省申請資金經濟分類明細表匯總表(格式見附件30—3)。有關事業單位、科研院所等參照申報要求和申報格式直接向我部申報。
(二)各省在按照“項目縣申報條件和數量”要求組織申報的基礎上,可按項目類型(作物類別)分別自愿申報1個候補項目縣。如果項目申報縣未通過我部評審,則從候補項目縣中遞補或調劑,不再重新申報。
(四)項目申報書的項目內容中,要明確關鍵技術路線及相關要求。示范片(區)建設必須落實并明確地點(鄉鎮、村)、規模(面積),并遵循地塊相對集中的原則。集中連片示范(對比試驗)田要在明顯位置(田頭或路邊)樹立展示標牌,標明示范內容、技術路線、主要組織領導等內容。項目實施要與農機購置補貼有機結合,發揮政策倍增效應。
(五)在項目運行機制方面,要推進農機與農藝、農機化與信息化融合,建立由農機、農藝等方面專家共同參加的項目實施指導管理組織。主要依托有基礎的農機大戶、農機專業合作社和家庭農場等建立示范片(區)。選建示范片(區)要注意與現代農業產業技術體系建設、國家現代農業示范區創建及糧棉油高產創建等相結合。
(六)為提高項目支出預算管理水平,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各項目申報單位要按照自下而上逐級編制的方法,依照項目資金的支出標準、具體用途和經濟性質等,合理測算、科學編制項目支出經濟分類預算。中央財政資金實行專款專用,不得列支地方管理費、“三公經費”和會議費,不得用于購買農機具,不得截留和挪用,不得跨年度使用。省級農機化主管部門要加強項目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
(七)項目申報書格式及報送要求
1.采用A4紙正反面打印,封面采用仿宋3號字體,項目申報書內容一律采用仿宋4號字體,標題加黑,行距1.5倍,每頁加頁碼。封面和封底勿用塑料封皮。所有紙質申報文件一式4份。
2.主要農作物生產全程機械化示范項目申報書(含候補項目縣)和保護性耕作技術創新與集成示范項目申報書(含候補項目縣)分別合訂成冊,首頁以目錄形式注明所有申報項目縣及項目名稱清單,并按作物類別分別注明項目縣申報排序,同時標注出候補項目縣。全省申請資金經濟分類明細表匯總表不與項目申報書合訂成冊,但同步報送。
3.各省級農機化主管部門先組織項目申報單位通過農業財政項目管理系統進行網上申報,申報成功后從系統中下載打印紙質申報書,連同全省申請資金經濟分類明細表匯總表一起,統一以財(計財)字文件報送農業部農業機械化管理司(3份),同時抄送農業部財會服務中心(1份),并發送電子郵件至njhcyc@agri.gov.cn。
郵寄單位: 農業部農業機械化管理司產業發展處
通訊地址: 北京市朝陽區農展館南里11號
郵政編碼: 100125
聯 系 人: 李偉 王家忠
聯系電話: 010—59193310 591928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