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寧
中共中央如開黨外人士座談會,征求對改革收入分配制度和規范收入分配秩序的意見和建議。此前一天,新華社還發布消息稱,中央和國務院決定改革公務員工資制度,從改革路徑的選擇上看,公務員工資制度改革被放在全社會收入分配改革的“前鋒”位置。
而在此前,國家發改委獲取了為收入分配改革建章立規的授權。還有消息說,國家發改委已初擬出收入分配改革路線圖,如果不出意外,收入分配改革的總體方案有望在年底前出臺。
前推至5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曾召開專題會議,針對地區之間和社會群體之間收入分配失控的嚴峻事實,部署改革開放以來第二次收入分配改革,提出了“提低、擴中、調高”的改革思路。上述一列信息表明,此項改革的各項安排已分別啟動。
收入分配改革,其實質是利益的再調整和再分配。其難度、阻力包括各種觀念沖撞均可以想像。縮小貧富差距利于經濟發展社會和諧,大道理人人都懂,不會有人公開反對此項改革。問題在于,此項改革雖急匆匆起啟程,但改革的階段性以及終極目標的具體指向尚不夠清晰。改革究竟如何推進,抑或說不同改革階段的改革發力點和具體抓手是什么——就這一事關改革實際操作及決定改革效果的關鍵問題,人們眼下所看到的還只有官方的原則闡述,媒體略顯空洞的解讀性表述。
學界就收入分配改革的路徑依賴及操作方案選擇也呈“和而不同”狀態,有的爭議十分激烈。舉前不久在京舉行的“經濟學50人論壇”為例,以吳敬璉為代表的一撥學者拋出被部分媒體視作“相當前衛”的“驚人觀點”(此說也是作報道的媒體語言):“我們的社會保障系統一定要盡快建立起來,全民低保是其中的第一支柱,應該作為‘十一五’期間收入分配改革的約束性指標。”
關于貧富差距擴大的本質成因及收入分配改革面臨的最大障礙,我們在《體改遲遲不到位,收入分配難衡》(6月28日早報社評)一文中作過理性和冷峻的剖析。立足于本文的立場,在技術層面——收入分配改革的操作層面,我們毫不含糊地堅持“收入分配改革:重在濟貧而非抑富”的價值立場。由此,建立“全民低保”乃收入分配改革的題中之義,迫切之需。由此,“全民低保”的政策建議既不前衛也不驚人,于情于理到實際財力,條件已基本成熟。
其一,搞了近60年社會主義,近30年改革開放,近15年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若說連“資本主義市場經濟”也早把其列為必備內容的“全民低保”,在我們這兒還被繼續視作前衛和驚人,于情于理怎么都說不通。事實上,這的確是改革開放進程中一項積累型的政策失誤。
其二,國家年度財政收入去年已突破3萬億元,今年前5個月又比去年同期增長22.8%,如果能下決心從政府職能改革著手,義無反顧地建立起公共服務財政制度和體系,在財力上已經完全可以承受。
其三,低保是否做到全覆蓋是個“主義”問題,也即政治問題。低保所保的程度和水平則可因國情不同而作出不同選擇。富國把標準定得高些,窮國把標準定的低一些。有勝于無則是一個不容再扯皮的大原則。
當然,調節收入分配,有形的手和無形的手都是不可偏的廢“手”。使用有形的手,除了低保全覆蓋,稅收也是調節杠桿之一。就國內稅源的大頭計,稅收調節著重于一次分配,系“抑富”的調節思路,不利于做大全社會的財富蛋糕,不能成為一個主要的改革思路。強調改革重在濟貧,就是著重于二次分配,在公共財政體制下,通過透明的形式多樣的轉移支付方式對低收入者予以補貼,以保障他們的基本生存權利。大量的轉移支付能力如何形成——就是借助無形的手、以自由競爭的方式把社會財富這塊蛋糕越做越大,再借助有形的手把新增稅收(不是重稅所得)的一部分用于“濟貧”。如是,收入分配改革一定呈現良性效果。
說到收入分配改革的愿景,其實就是爭取實現共同富裕。這個共同富裕絕對不是重吃大鍋飯,而是堅持自由競爭、承認收入差距前提下的人人享有的基本的生存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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