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日前發布了《2007年政府支農投資指南》,《指南》包括發改委07年安排的中央預算內和國債投資的涉農投資主要項目。依不同的投資方向,分為農業生產性基礎設施類、農村生活基礎設施類、改善農村生態保護和環境類、農村社會事業發展類四大類,共涉及41個項目。農業生產性基礎設施類項目,著力于改善農業生產條件,促進了糧食穩定生產、農業穩定發展和農民持續增收。
農產品批發市場建設
項目基本情況
農產品批發市場是當前和今后一段時期我國農產品流通的主要載體,在促進農產品流通、引導農業結構調整、增加農民收入、保障居民消費安全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經國務院同意,2002年12月,原國家計委等六部委聯合下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快農產品流通設施建設的若干意見》(計經貿[2002]2668號),提出了農產品批發市場的發展目標、原則、重點和區域布局。從2003年開始,國家發展改革委安排國債專項資金,支持全國骨干農產品批發市場進行升級改造,已累計安排國債資金13億元,支持了全國364個骨干農產品批發市場。主要目的是通過國家適當支持,引導地方和企業加大對農產品批發市場建設的投入,重點建設農產品批發市場信息系統、農藥殘留檢驗檢測系統,完善儲藏、運銷、物流配送等基礎設施,發展拍賣、經紀人代理、網上交易等新型交易方式,逐步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備、安全衛生、機制健全、信息靈敏、交易方式先進、運行規范、統一高效、競爭有序、現代化的農產品批發市場體系。
投資規模和重點
2007年,國家發展改革委初步安排國債資金3億元,專項用于骨干農產品批發市場信息系統和檢驗檢測系統建設。
申報要求和程序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第31號令的有關規定,國家發展改革委專門制定下發了《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印發2004年農產品批發市場中央預算內專項資金(國債)項目建設實施意見的通知》(發改經貿[2004]927號)以及《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于請組織報送2007年農產品批發市場國債項目的通知》(發改辦經貿[2006]2200號),企業需按照這兩個文件的要求,申報農產品批發市場國債項目。
項目后期管理
農產品批發市場國債項目要嚴格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的相關文件執行。具體方式是:國家發展改革委安排的國債資金主要用于批發市場信息系統和檢驗檢測系統建設;信息系統建設要結合市場實際需求編制招標文件,通過邀請招標方式從已經確定的14家入圍集成商中確定中標集成商;信息系統和檢驗檢測系統所需主要設備要由已經確定的供貨商供貨;國債項目由省級發展改革委統一組織竣工驗收。(中國發展門戶網 王岳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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