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綱要提出,按照“1966”城鎮體系規劃目標,分步實施,整體推進,建設一批與上海國際大都市發展水平相適應的新城、新市鎮,促進中心城區人口疏解,吸引農民進入城鎮,逐步歸并自然村,提高郊區的城鎮化和集約化水平,構建和諧村鎮。
“‘1966’是從國際大都市大的體系著眼,從人口、產業、環境、資源、基礎設施等諸多要素出發,對市域范圍進行的一次更全面更綜合的重新整合布局。”日前,市規劃局總工程師徐毅松向記者解讀了上海“十一五”規劃中十分引人注目的亮點——“1966”四級城鎮體系框架。
徐毅松介紹,把“大上海”的概念突破660平方公里中心城區,擴大至整個上海6340平方公里的郊區,是很早就已討論過的話題。本世紀初上海曾提出城鎮化發展戰略,并先在“一城九鎮”進行試點。經過不斷研究、深化,2004年11月出臺了一個推進“三個集中”加快上海郊區發展的《規劃綱要》,明確提出了“體系呈梯度,布局成組團,城鎮成規模,發展有重點”的規劃思路,初步形成了“1966”城鎮體系的雛形。在這個基礎上,去年下半年,“1966”四級城鎮體系終于浮出了水面。
“1966”四級城鎮體系的具體規劃是:1個中心城:上海市外環線以內的600平方公里左右區域內;9個新城:寶山、嘉定、青浦、松江、閔行、奉賢南橋、金山、臨港新城、崇明城橋,規劃總人口540萬左右,其中松江、嘉定和臨港新城3個發展勢頭強勁的新城,人口規模按照80至100萬規劃,總人口在270萬左右;60個左右新市鎮:從人口產業集聚發展、土地集約利用和基礎設施合理配置角度,集中建設60個左右相對獨立、各具特色、人口在5萬人左右的新市鎮,對于資源條件好、發展潛力足的新市鎮,人口規模按照10到15萬規劃;600個左右中心村:中心村是農村基本居住單元,也是郊區“三個集中”推進的關鍵問題,將對分散的自然村適度歸并,合理配置公共設施。
徐毅松解釋,在規劃上,上海中心城區如果是特大城市的概念,人口達到80萬至100萬的新城也是“大城市”概念,5萬到10萬人口規模的“新市鎮”實際上就是小城市。上海推出“1966”四級城鎮規劃體系“重整山河”,一個重要目的就是消除城鄉二元結構,梯級分布的新體系打破郊區發展與中心城區對立的概念,新城和新市鎮通過建立完善的服務體系,將承擔疏解中心城人口的功能,同時聚集新的產業,形成帶動區域發展的規模化城市地區,形成規模效益和聚集效益,以彌補城市化過程中的不足之處。
徐毅松介紹,今年規劃部門的工作節點是:完成60個左右新市鎮的全部規劃編制;落實600個左右中心村的布點,并制訂出中心村建設的標準,特別是市政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的配套標準,在此基礎上進行5%左右的試點推進。徐毅松介紹,目前上海郊區有5萬多個自然村,要將它們歸并到600個左右中心村,將是一個長期控制和引導的過程,一次規劃,分步實施。近期有關部門和區縣將進行試點,在充分尊重規律、尊重農民意愿的基礎上,盡力而為,量力而行,穩步推進。(記者薄小波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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