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部長金人慶
全面取消農業稅,是中央統攬全局、與時俱進作出的重大戰略性舉措,充分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加快解決“三農”問題的堅定決心和長遠謀劃,具有重大的政治、經濟和社會意義。
一、黨中央、國務院歷來高度重視農民減負工作
農民稅
費負擔是一個古老的話題。歷史上凡出現農業稅過重的情況,不僅加重農民負擔,嚴重束縛和破壞農業生產力,而且往往是社會危機和政局動蕩的導火索。因此,減輕農民負擔既是一個經濟問題,也是一個政治問題。
新中國成立后,黨中央、國務院一直高度重視農民減負工作。在人民公社體制下,農村的土地等基本生產資料歸生產隊集體所有,農業稅由生產隊繳納,農民不直接承擔負擔。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后,廣大農村實行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農村生產力得到了極大解放,雖然農業稅負擔主體轉移到農戶,但由于實行增產不增稅的政策,農民負擔相應得到了較大幅度的減輕。針對80年代中后期以來農村“三亂”問題開始凸顯、農民負擔大幅加重的問題,黨中央、國務院出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不斷加大農村治亂減負工作力度。1998年,黨的十五屆三中全會明確提出要逐步改革農村稅費制度。2000年,中央下發了《關于進行農村稅費改革試點工作的通知》,制定了“減輕、規范、穩定”六字指導方針,提出了以“三取消、兩調整、一改革”為主要內容的總體改革思路。通過清費正稅的一系列改革措施,從制度上規范了農村分配關系,確立了農業稅在農村分配中的主體地位,有效遏制了農村“三亂”現象。2004年,進一步加大了農村稅費改革力度,取消了除煙葉外的農業特產稅,逐步降低農業稅稅率,并明確提出五年內全面取消農業稅。到2005年,又宣布取消牧業稅,全國免征農業稅的省份已有28個,農民負擔得到了大幅度減輕。2006年全部取消農業稅后,與農村稅費改革前的1999年相比,農民每年減負總額將超過1000億元,人均減負120元左右,8億農民得到實惠,廣大農民衷心擁護和支持這一政策。
為鞏固農村稅費改革成果,確保農民負擔不反彈,各級財政按照中央部署安排,積極調整支出結構,加大了農村稅費改革專項轉移支付力度。截至2005年,中央財政累計已安排農村稅費改革和取消農業稅轉移支付資金1830億元。從2006年起,財政每年將安排1030億元以上的資金用于支持農村稅費改革的鞏固完善,其中中央財政每年將通過轉移支付補助地方財政782億元,地方財政亦將安排財政支出250億元。同時,為緩解縣鄉財政困難,中央財政大力推行“三獎一補”政策,2005年安排“三獎一補”資金150億元,2006年增至210億元,有效調動了各地發展縣域經濟、精簡縣鄉機構人員、控制化解縣鄉政府債務、創新財政管理體制和管理方式的主動性和積極性。
二、充分認識取消農業稅的重大意義
取消農業稅這一重大舉措,得民心、順民意,充分體現了以胡錦濤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對廣大農民的關愛、對農村繁榮的關心、對農業發展的關注,不僅將有力促進農業、農村的發展和農民的富裕,而且關系到促進經濟長期健康發展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
取消農業稅是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必然要求。科學發展觀的本質和核心是以人為本,讓全體城鄉居民包括占人口大多數的農民群眾共享改革發展成果。取消農業稅,促進城鄉稅制統一,讓公共財政陽光照耀到廣大農村,有利于切實貫徹好“工業反哺農業、城市支持農村”的方針政策,改變農業農村在資源配置中的不利地位,建立起新型的工農關系、城鄉關系,保證農民獲得平等的發展機會,共享現代化成果,促進城鄉、區域、經濟社會實現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取消農業稅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大舉措。我國是農業大國,農村人口占全國人口的2/3以上。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宏偉目標,最艱巨、最繁重的任務在農村。如果農業問題解決不好,農村面貌得不到有效改變,農民生活得不到明顯改善,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就會成為空話。取消農業稅,將進一步規范、完善國家、集體與農民的分配關系,徹底消除向農民“搭車”收費的載體,從根本上減輕農民負擔,有利于更好地維護廣大農民的根本利益,改善農民的生產生活條件,把農業農村發展納入整個現代化進程,為實現更大范圍、更高水平的小康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取消農業稅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具體體現。農業稅征管工作量大,征管成本高,處理不當還會直接影響農村黨群、干群關系。取消農業稅,把鄉村干部從繁瑣的收糧派款中解脫出來,減少與農民群眾的直接摩擦,將有力促進基層政府改進工作方式和工作作風,加快職能轉變,把更多的精力放到履行社會管理、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產品和公共服務上來。這有利于進一步改善和密切政府與農民的關系,維護農村社會穩定和長治久安,促進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
取消農業稅是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重要基礎。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是我國現階段經濟社會發展的客觀要求和迫切任務。取消農業稅,可以進一步降低農業生產成本,提高農業經營收益和農產品國際競爭力,促進建設現代農業;可以推動農民生活質量的提高和農村社會的全面進步,激發廣大農民的積極性和主動性,促進農村沿著生產發展、生活寬裕、鄉風文明、村容整潔、管理民主的軌道發展,保證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有力有序有效地推進。
取消農業稅是保持國民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的促進力量。擴大國內需求是保持我國經濟良性發展的長期戰略方針和基本立足點。對我們這樣一個農村人口仍占大多數的國家來講,增加農村需求是擴大內需的根本措施,是我國經濟增長最可靠、最持久的動力源泉。取消農業稅,可以加快農村經濟發展,增加農民收入,有利于將億萬農民的潛在購買意愿轉化為巨大的現實消費需求,進一步提高農村消費水平,激活龐大的農村市場,進而拉動整個經濟持續增長。
取消農業稅后,還有大量工作要做。各級財政部門要積極調整支出結構,加大對全面取消農業稅改革的支持力度,對基層因取消農業稅而形成的減收,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要安排轉移支付資金予以彌補。農業、財政、教育、編制、稅務等部門,要繼續發揮職能作用,積極穩妥地推進相關改革,保證取消農業稅政策落實到位。
三、履行公共財政職能作用,大力支持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
“三農”問題是我國現代化進程中全局性、根本性、長期性的問題。近年來,“三農”工作盡管取得了很大成績,但總的看,當前農業和農村發展還處在艱難的爬坡過坎階段,農業、農村仍是我國經濟社會發展中最薄弱的環節。未來一段時期,各級財政部門必須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在對農民少取或不取的基礎上,把更大的精力放到多予、放活上來,為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提供強大動力,創造寬松的政策和體制環境。
(一)擴大公共財政覆蓋農村范圍,加快建立以工促農、以城帶鄉的長效機制。要順應經濟社會發展變化和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要求,下決心調整國民收入分配格局,特別是調整國家建設資金的投向和結構,大幅度增加對“三農”投入,建立財政支農資金穩定增長機制。同時,加大支農資金協調整合的力度,突出支出重點,提高使用效率,集中力量辦大事。要加強農村基礎設施建設,重點支持農田水利、耕地質量和生態建設,改善農民生產生活條件;按照“明確各級責任、中央地方共擔、加大財政投入、提高保障水平、分步組織實施”的原則要求,從2006年起將在農村逐步建立責任明確、保障有力的義務教育長效機制,今后兩年時間內,全部免除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學雜費;完善和加強對農民的補貼政策,糧食主產省(區)要將糧食直補資金規模提高到糧食風險基金的50%以上,積極探索建立對農民種糧收益綜合補貼制度,著力解決種糧農民比較收益低的問題;擴大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改革試點,到2008年在全國農村基本普及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逐步解決農民看病難、看病貴的問題。
(二)全面推進農村綜合改革,切實防止農民負擔反彈。全面推進以鄉鎮機構、農村義務教育和縣鄉財政管理體制為主要內容的農村綜合改革,既是鞏固農村稅費改革成果的緊迫任務,又是解決農村一系列深層次矛盾的關鍵所在。要嚴守鄉鎮機構編制五年內只減不增和確保社會穩定這兩條底線,積極穩妥地推進鄉鎮機構改革,切實轉變鄉鎮政府職能,切實加強政府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的職能,創新鄉鎮事業站所運行機制,妥善安排分流人員,解決“食之者眾,生之者寡”的問題;建立完善各級政府責任明確、財政分級投入、經費穩定增長、管理以縣為主的農村義務教育管理體制,積極深化農村中小學人事、財務等制度改革,提高農村教育公共服務質量和資源配置效率,為更多更好地培養有文化、懂技術、會經營的社會主義新農民提供堅實的物質基礎和制度保障。加快推進“省直管縣”財政管理體制和“鄉財縣管鄉用”財政管理方式改革,提高基層財政自我保障能力,保障基層政權正常運轉所需經費。
(三)放活農村體制,為農村經濟發展注入強大活力。解決“三農”問題的根本出路在于增強農村經濟自我發展活力,必須下大力氣做好“放活”這篇大文章。要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推進征地、戶籍等制度改革,逐步形成城鄉統一的要素市場;支持農民發展各類專業合作經濟組織,著力培育一批有競爭力、帶動力強的龍頭企業,推廣龍頭企業、合作組織與農戶有機結合的組織形式,提高農民進入市場的組織化、社會化程度;完善糧食流通體制,實行糧食購銷市場化和經營主體多元化;綜合運用國債、稅收、財政貼息、以獎代補等政策手段,發揮財政資金“四兩撥千斤”的作用,鼓勵各類工商企業投資農業,引導農民自主開展農村公益性設施建設,形成農業多元化投入格局;完善農村金融體制,發展小額信貸,支持積極探索和發展多種形式并存的農業保險制度,為“三農”發展提供強有力的金融支持。
(四)創新財政支農方式,讓廣大農民共享經濟社會發展成果。要完善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的財稅政策,扎實推進農業綜合開發、大型商品糧基地建設和優質糧產業工程,重點支持農業科技進步,促進農產品加工業發展和農業產業化,推動建立環保型農業、生態型農業和節約型農業。支持探索建立農村社會保障制度,加快推進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建設,建立更加規范和有效的農村社會救助制度,逐步解決進城農民工和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問題。支持扶貧制度建設和政策創新,全面推行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完善支持農村防災減災機制,調整土地出讓金使用和管理政策,促進農村反貧困。支持搞好村莊建設規劃工作和改善村莊公共環境,通過補助資金、補助原材料或“以獎代補”等方式,引導和支持農民美化鄉村環境、建設美好家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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